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31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 9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增持控股子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与陈成尧等21位自然人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净资产为基础,经协商按0.50元/股的协议价格受让其持有的上海卧龙国际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商务”)931.25万股股份(占卧龙商务的37.25%),收购金额为人民币4,656,250元。受让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卧龙商务2181.25万股股份(占卧龙商务的87.25%)。本项交易不构成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卧龙商务2008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3,037,390.89 元,总负债为74,339,709.72 元,净资产为18,697,681.17 元,2008年实现主营收入405,456,506.66 元,净利润-5,864,611.87元。2009年中期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1,044,213.27 元,总负债为42,820,308.23 元 ,净资产为18,223,905.04 元,主营收入165,899,455.09 元,净利润-473,776.13 元。
本项交易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卧龙商务的控股权,从而使公司对其实施高效、规范地的管理。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