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9年9月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美的集团”)通知,其通过一致行动人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美的集团全资控制子公司,以下称“美的厨卫”)于2008年9月9日开始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已经完成。现就此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计划的披露情况
本公司于2008年9月10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美的集团通过一致行动人美的厨卫于2008年9月9日在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股份309,47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16%,并公布了此次增持计划: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1年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含已增持股份在内)。
2、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自2008年9月9日至2008年10月15日期间,美的集团通过美的厨卫在二级市场共计买入本公司股份8,781,464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额的0.46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68号文核准,美的电器于2009年7月30日公开增发18,910.6922万股,增发股份于2009年8月12日上市交易,按增发完成后股本计算,美的集团通过一致行动人增持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422%),总计使用资金7,999.96万元。此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美的集团直接及间接合并持有本公司892,582,538股股份,占当时公司股份总额的47.20%(按公司公开增发完成后的股本计算,增持完成后,美的集团直接及间接持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91%)。
本次增持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
3、出售条件
经确认,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0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