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暂缓对公司进行财务检查的公告
2009年8月26日,公司监事会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监事会特别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树春先生主持,参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的决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公司监事会《关于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的决定》文件后呈送董事长阅示。董事长作了以下批示:1、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一项重要工作,公司各部门都应全力配合;2、因财务检查涉及到聘请中介机构,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意见或建议;3、鉴于公司对海南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尚在进行中,建议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检查推后进行。
为慎重起见,公司监事会研究后决定,等到聘请协助检查中介机构的费用、选聘单位等事宜落实,以及整改工作告一段落后再实施财务检查并履行公告义务。公司监事会于2009年9月5日发文《关于暂缓对公司进行财务检查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收到了监事会《关于暂缓对公司进行财务检查的通知》,目前尚未对监事会《关于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的决定》提出的暂停财务负责人职务建议进行讨论。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9月8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临2009-028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公告
2009年8月26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监事会特别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树春先生主持,参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的决定》的议案。
考虑到目前公司正在对海南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且选聘协助检查中介机构需要多方面征求意见,公司监事会经研究决定暂缓执行已做出的《关于对公司进行财务检查的决定》。2009年9月5日,经所有监事签署,监事会发文《关于暂缓对公司进行财务检查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9年9月8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临2009-029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撤诉的公告
一、 诉讼案件的受理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9 年8 月6日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对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光电”)的侵权行为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判令三安光电排除妨害无条件向上交所申请本公司所持有的660.40 万股三安光电股票上市流通;
(2)判令三安光电向本公司赔偿因660.40 万股三安光电股票延迟流通所造成股价损失1386.84 万元;
(3)判令三安光电向本公司赔偿因660.40 万股三安光电股票未能及时流通所造成的利息损失124.27 万元;
(4)判令三安光电赔偿本公司至持有的三安光电股票解禁上市流通日所造成的股价及利息的实际损失;
(5)本案诉讼费由三安光电承担。
2009 年8 月10 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下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2009】海中法民一初字第39 号)。
本公司于2009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有关本次诉讼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公告。
二、案件撤诉的情况
经双方友好协商,已经就此纠纷达成了和解:三安光电立即向上交所申请本公司所持有的460.40 万股三安光电股票上市流通,剩余200万股三安光电股票本公司自愿锁定壹年。本公司于2009年8月25日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报告,并于近日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 年8月25日签发的民事裁定书(【2009】海中法民一初字第39号),准许本公司撤回起诉。
三、经查实,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诉讼案件撤诉并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