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09年09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B股 编号:临2009-017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8日下午2:00在上海浦东华融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了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授权代理人有60名,代表股份607,704,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514%。B股股东有24名,代表股份4,586,082股。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了大会。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程序。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和授权代理人认真审议了股东大会的一项议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一项表决事项。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向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借款6.24亿元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10,202,757 | 10,199,596 | 2,918 | 243 | 99.9690% |
A股股东 | 5,616,675 | 5,614,614 | 1,918 | 143 | 99.9633% |
B股股东 | 4,586,082 | 4,584,982 | 1,000 | 100 | 99.9760% |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律师潘轶先生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和选举过程,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