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河北省政府债券(二期)、上海市政府债券(二期)、浙江省政府债券(二期)和陕西省政府债券(二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2009年09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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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文件(财库[2009]120号)和本所有关规定,2009年河北省政府债券(二期)、上海市政府债券(二期)、浙江省政府债券(二期)和陕西省政府债券(二期)(以下简称“本期集合债券”)将于2009年9月11日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双边上市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集合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2.24%,利息每年支付一次,起息日为2009年9月7日,每年9月7日支付利息(节假日顺延,下同),2012年9月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集合债券在本所分开上市交易,交易方式为现券和回购,相应的债券简称、代码如下:
债券全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对应质押式回购的出入库申报代码 |
2009年河北省政府债券(二期) | 09河北02 | 130046 | 106046 |
2009年上海市政府债券(二期) | 09上海02 | 130047 | 106047 |
200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二期) | 09浙江02 | 130048 | 106048 |
2009年陕西省政府债券(二期) | 09陕西02 | 130049 | 106049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