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9月9日上午9时在公司办公大楼八楼三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杜尧先生。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160,480,1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4,403,000股的49.47%。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分期收款销售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杜尧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7,744,946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744,9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航天晨光收购南京昊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个人持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杜尧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7,744,946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744,9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陈茂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