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本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集团”)通知,该通知提及:
海利集团于2009年9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93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9%。
本次减持前海利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88,395,04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8,368,404股,有限售条件股份26,6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87%。本次减持后,海利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80,465,04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438,404股,有限售条件股份26,63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393%,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9日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湖南海利
股票代码:600731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
联系电话:0731-85357800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9年9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湖南海利、上市公司: 指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利集团:指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自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9月8日,海利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及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2,799,9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4%的行为
本报告书:指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
注册资本:146,280,000元
成立时间:1998年10月9日
法定代表人:谢惠玲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300001000618(3-1)
经营范围:从事化工高新技术及农药、化肥、化工产品、化工试剂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开展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咨询、化工设计、环保评价、分析检测和化工科技信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
税务登记证号码:43011171219021X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
邮政编码:410007
联系电话:0731-85357800
股东结构: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包括曾用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及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职务 |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谢惠玲 | 女 | 中国 | 长沙 | 否 | 董事长 |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王晓光 | 男 | 中国 | 长沙 | 否 | 党委书记 |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刘卫东 | 男 | 中国 | 长沙 | 否 | 总经理 |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
刘正安 | 女 | 中国 | 长沙 | 否 | 总会计师 |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黄明智 | 男 | 中国 | 长沙 | 否 | 总工程师 |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湖南海利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没有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12个月内可能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93,265,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87%(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3,238,372股,有限售条件股份26,639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上市公司80,465,04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393%。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导致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法定比例的情况
2009年9月9日,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函,称已将其持有的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7,930,00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自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9月8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了12,799,9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4%,剩余80,465,04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393%,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自2009年7月1日起至2009年7月10日止,海利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34,984股,减持股份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5%。
2、自2009年8月25日起至2009年8月28日止,海利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34,984股,减持股份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5%。
3、2009年9月8日海利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93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9%。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0,465,0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393%,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26,639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80,438,404股。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资料
2、湖南海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文本
法定代表人:谢惠玲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09年9月9日
附件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南长沙市 |
股票简称 | 湖南海利 | 股票代码 | 60073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湖南长沙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93,265,011股 持股比例: 36.387%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12,799,968股 变动比例: 4.994%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谢惠玲
日期:200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