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分配关系出现重大变化
2009年09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吴婷 ○编辑 衡道庆
国家收入比重明显下降,居民收入比重上升2.5个百分点
⊙记者 吴婷 ○编辑 衡道庆
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报告指出,我国改革开放30年间,国家、企业和居民三者分配关系逐步调整,国家收入比重下降了9.8个百分点,企业收入比重上升了7.3个百分点,居民收入比重上升了2.5个百分点。
统计局表示,改革开放前,由于长期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企业和居民三者分配关系表现为“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分配上提倡高积累,居民收入分配实行计划工资级别制度,呈现单一化、固定化和平均化的特点。“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问题普遍存在。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把改革分配关系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对分配关系和分配政策作了重大调整,激发了各类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分配结构实现了从绝对平均主义到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转变。
国家、企业和居民三者分配关系逐步调整。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分配政策上做出了一系列重大调整,农村实行“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城市实行“放权让利”的“经营责任制”,同时采取多种放开搞活的措施,促进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的大发展。
国家、企业和居民三者的初次分配关系从1978年的33.9%、11.1%和55.0%变为2007年的24.1%、18.4%和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