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针对基金客户的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正式确定。继《证券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后,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发布了专门针对基金客户的《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下称《指引》),并将于今日起实施。
《指引》明确了基金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依据、范围、目标和原则,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采取合理方式对所有客户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如委托代销机构进行风险等级划分的方式等。
按照《指引》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将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成高、中、低三个层级。为提高可操作性,《指引》还直接对各个等级应涵盖的范围进行了规定。对于高风险等级,特别提出了涵盖的具体标准,除被列入涉嫌违法犯罪名单的人员以外,一年内被基金公司报送可疑交易累计达到五次以上(含本数)的客户,及基金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其存在高度洗钱风险的客户都将被列入高风险等级。
对于高风险客户,基金公司将至少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审核;中等风险客户审核频率为一年一次;而低风险客户仅需按照央行规定进行审核。
与此同时,基金公司对于各等级客户的信息审核频率、方式和报送要求;代销客户的信息审核职责;基金公司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的报送要求;以及基金公司与服务提供商的风险等级划分职责等原则性规定也在《指引》中一并明确。
按照相关要求,基金公司将制定或修改完善公司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制度,明确与代销机构和服务提供商的风险等级划分职责,并于今年年底完成2007年8月1日以后开立基金账户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同时在2011年底前完成2007年8月1日以前开户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基金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主要面临两方面挑战。一方面,基金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参考因素较少,由于外籍人士不能开立基金账户、基金公司直销不存在现金交易、基金公司仅掌握客户认申购及赎回款项划入的账户名而难以了解客户资金来源、经济状况信息等因素,基金客户的地域、业务和交易等特征难以作为风险等级划分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由于基金产品多数依赖代销机构进行销售,大量客户信息的登记和识别在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进行,如何保障这部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的顺利进行也是基金管理公司无法回避的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指引》发布将更好地避免上述基金公司自行划定风险存在的标准不一、分类杂乱、不具代表性等问题,提高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而根据客户风险等级的不同采取相应身份识别和风险监控措施,也将大大有助于切实防范洗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