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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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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版:披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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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1版:披 露
    信息披露导读
    今日停牌公告
    关于支付2003年记账式(八期)
    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08年记账式(十七期)国债付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发布中证财富大盘指数的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关于2009年河北省、上海市、
    浙江省、陕西省政府债券(二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于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八期)、
    (十九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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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09年09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 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2009-04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19,500万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3,603.75万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9月15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情况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15,00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62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8,000万股,并于2006年9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时公司总股本为23,000万股。

    2007年5月28日,公司根据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3股红股,总股本由23,000万股增至29,900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70号文核准,公司于2007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30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07年11月14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9,900万股增至39,200万股。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39,200万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公司股东朱在龙、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自2006年10月18日更名为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电力实业总公司、平湖市曹桥乡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日本制纸株式会社、日本纸浆纸张株式会社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份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在龙先生承诺其参与公司2007年度增发认购的400万股股份自上市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份股份。

    上述承诺已得到严格履行。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9年9月15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总数19,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74%;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为13,603.75万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70%。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备注
    1朱在龙83,950,00079,950,00020,987,500董事长
    2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79,950,00079,950,00079,950,000说明2
    3平湖市电力实业总公司5,850,0005,850,0005,850,000 
    4平湖市曹桥乡集体资产经营公司7,800,0007,800,0007,800,000 
    5日本制纸株式会社10,725,00010,725,00010,725,000 
    6日本纸张纸桨商事株式会社10,725,00010,725,00010,725,000 
    合计199,000,000195,000,000136,037,500 

    说明:

    1、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在龙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其所持有的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995万股,按登记在其名下的股票8,395万股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为2,098.75股,剩余的将继续锁定。

    2、由于公司股东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6日将其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中的2,500万股用于质押担保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股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将在质押解除后方可上市流通。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                                     (单位:股)

    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股)本次变动后
    增加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99,000,00058,962,500195,000,00062,962,5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93,600,000 93,600,0000
    4、境内自然人持股83,950,000 79,950,0004,000,000
    5、境外法人持股21,450,000 21,450,0000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高管股份 58,962,500 58,962,500
    8、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93,000,000136,037,500 329,037,500
    三、股份总数392,000,000195,000,000195,000,000392,000,000

    五、备查文件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