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拍卖公告,牵出了*ST深泰股权的陈年旧事。这笔待拍的3050万股,是由于原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行长霍海音贪污、挪用公款、非法出具金融票据案,而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查封冻结。
本报昨日独家披露,*ST深泰待拍股权单价在每股2.5元左右,总价约为7625万元。
*ST深泰今日公告称,2000年10月,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后更名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与深圳泰丰电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其所持有的*ST深泰法人股5756万股。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于2000年12月批准了该股份转让。截至目前该股份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仍然登记在深国投名下。
公告表示,该部分股份分为3050万股的定向法人境内法人股和2706万股的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其中,定向法人境内法人股因霍海音贪污、挪用公款、非法出具金融票据案,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查封冻结。
据悉,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霍海音一案,于2003年9月26日宣判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经审理查明,*ST深泰第三大股东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在公司3050万元股份形成的权益系上诉人霍海音犯罪涉及的赃款。2006年4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购买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ST深泰的3050万元股份。
据报道,经查明,霍海音在1991年11月到1997年12月期间,先后侵吞公款人民币7000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10.5674亿元;违反金融法规,多次为他人出具金融票证,造成人民币3000余万元的重大损失;以为单位谋取利益为名,多次采取支付高额利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手段,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20多亿元人民币的重大损失。
*ST深泰今日没有披露上述股权拍卖所得款项将用于何处。该公司表示,因公司债务负担沉重,经营陷入艰难困境,债权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对公司进行重整,深圳中院正在依法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