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9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表决书等材料会前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有关召开程序合规合法。
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预案》:
1、建议下列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非独立董事:冯戎、高涛、胡强、陈有钧、王霞、姚荣江;
独立董事:王纪新、刘俊海、宁向东。
2、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任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预案》,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根据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工作经验,认为各位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聘任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3、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地点及议题的议案》(详见本日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附件:1、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1: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戎,男,汉族,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野村证券株式会社处长代理,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处长、处长、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副局级),中央汇金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投资银行部负责人,兼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现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裁助理。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涛,男,汉族,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中国建设银行淮南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委员、副总裁,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强,男,汉族,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中国证监会注册保荐代表人。曾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会执行局办公室董事长秘书;光大证券有限公司北方总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部门正职级),光大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总经理;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现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有钧,男,汉族,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大学学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财务会计部会计处副处长、信息管理处处长,研发部项目管理处高级经理,会计部电算化管理处高级经理、核心业务运行管理处高级经理、会计部总经理助理,营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建银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霞,女,汉族,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境外资产托管部副处长(主持工作),中央汇金公司综合部副主任。现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央汇金公司综合部光大处主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荣江,男,汉族,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硕士。曾任新疆轻工集团公司原料公司经理,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新疆恒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董事长。现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2004年7月,任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期间,因董事会信息披露不及时,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及罚款。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纪新,男,汉族, 1946年出生,中共党员,编审,大学学历。曾任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劳动人事厅副厅长,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组成员、常委、秘书长,财政部中国财政杂志社社长、总编辑、财政部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财政部机关服务局局长兼德宝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德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财政部机关服务局和德宝实业总公司顾问。现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俊海,男,汉族,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员,法学博士。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商法经济法研究室副主任、所长助理兼所务办公室主任、社会法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导师。现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宁向东,男,汉族,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经济学博士。曾任清华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任北京市经济学总会理事,北京市跨世纪“百人工程”和北京市社会科学“百人工程”成员。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提名王纪新先生、刘俊海先生、宁向东先生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8月31日
附件3: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纪新,作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王纪新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纪新
2009年08月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俊海,作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刘俊海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俊海
2009年08月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宁向东,作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宁向东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宁向东
2009年08月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公告编号:临2009-24
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9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会议中心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
3、召集人:经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决议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9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邀请出席的律师等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有关议案详见本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9年9月23日;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19楼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方式:
A、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B、自然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C、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D、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2301870 010-62267799-6606
传 真:0991-2301779 010-62294449
联 系 人:彭晓嘉 文静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19楼
邮 编:830002
2、出席会议者住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十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栏目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议案1和2适用累积投票制,请用投票数注明;议案3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目中用“〇”明确);如无任何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
2、法人股东单位需在委托人处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公告编号:临2009-25
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9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表决书等材料会前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有关召开程序合规合法。
会议应表决监事8人,实际表决监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预案》:
建议徐际国、瞿纲、詹灵芝、张宁杰、李向阳同志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于2009年9月3日接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函》,已选举罗力生、杨萍和李江鹏三位同志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人员均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修改《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1、将原第四条:第四条 (监事履行职责的方式)
监事按规定参加监事会会议是履行监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修改为:第四条 (监事履行职责的方式)
监事按规定参加监事会会议是履行监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监事履行职责的其他方式包括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参与有关的调查研究和检查活动、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等。
2、将原第八条:第八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的方式)
监事会行使职权的方式是召开监事会会议并形成监事会决议。
修改为:第八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的方式)
监事会行使职权的基本方式是召开监事会会议并形成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的日常工作,组织、监督、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
监事会主席可以组织有关的调查研究、检查活动、专题会议,根据需要可向调研或检查对象发函、组织谈话,并根据调研、检查结果及专题会议结论出具意见或建议。
3、将原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秘书本人或安排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监事会会议做好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形式、地点、召集人、主持人姓名;
(二)出席监事的姓名以及办理委托出席手续的委托人、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监事发言要点(以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开会的,以监事的书面反馈意见为准);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和每个监事的投票情况);
(六)其他必要内容。
修改为: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
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对监事会会议做好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形式、地点、召集人、主持人姓名;
(二)出席监事的姓名以及办理委托出席手续的委托人、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监事发言要点(以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开会的,以监事的书面反馈意见为准);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和每个监事的投票情况);
(六)其他必要内容。
4、将原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纪要)
除会议记录外,董事会秘书还可以视需要安排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会议召开情况作出简明扼要的会议纪要,由该次监事会会议主持人签发。
修改为: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纪要)
除会议记录外,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会议召开情况应作出简明扼要的会议纪要,由该次监事会会议主持人签发。
5、将原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监事会。
修改为: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监事会。监事会可依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监事会具体工作细则。
此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简历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简历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际国,男,汉族,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大学学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稽核审计处科长、副处长、莱芜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省分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现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瞿纲,男,汉族,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硕士。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国际结算主管,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外汇业务部副经理、经理。2006年7月进入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业务二处业务经理。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詹灵芝,女,汉族,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大专学历。曾任安庆纺织厂副厂长、党委委员,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宁杰,男,汉族,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研究生。曾任宁夏电力工业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西北电网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现任新疆电力公司总会计师。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向阳,男,汉族,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大学学历。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中心项目处业务负责人、项目一处副处长、资产管理部副经理、项目投资部副经理。现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职工监事简历:
罗力生,男,汉族,1952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大专学历。曾任职于陕西省军分区独立师、北京市一商局批发公司研究室、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房地产部,任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营业部副总经理、深圳建信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一部副总经理、资产处置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资产处置办公室主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萍,女,汉族,1963年出生,会计师,大学学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会计、中国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金存管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客户资产运行中心总经理。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江鹏,男,汉族,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博士。曾任深圳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评估员,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二部审计员、副总经理、审计总部副总经理。现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审计总部总经理。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