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9年8月28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并于2009年9月4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现再次将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09 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09 年9 月 15 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00-3:00;
3、股权登记日:2009年9月11日(星期五);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三新公路207号;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9 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2、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4、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6)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的调整
(7)募集资金数额与用途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9)上市地点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5、审议《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6、审议《关于签署<关于上海弘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8.4761%股权转让的框架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弘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议案》;
8、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在会议召开前2天进行登记。
4、现场登记时间:2009年9月15日下午1:00-1:30。
5、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三新公路207号。
四、其它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金鑫、李元
3、联系电话:021-62376199
传真:021-62376089
4、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虹桥商务中心3楼L座
邮编:200336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股东大会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 |||
2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2) | 发行方式 | |||
(3) | 发行数量 | |||
(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5) |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6) | 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的调整 | |||
(7) | 募集资金数额与用途 | |||
(8)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
(9) | 上市地点 | |||
(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
(11)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5 |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
6 | 《关于签署<关于上海弘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8.4761%股权转让的框架协议〉的议案》 | |||
7 | 《关于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弘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议案〉》 | |||
8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注:请在议案相应的栏内打"√"。
如果委托人对此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__________股,(大写):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受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503 | 华丽投票 | 19 | A股 |
2、表决议案
序号 | 股东大会议案 | 申报价格 |
1 |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 1.00 |
2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4.00 |
5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4.01 |
6 | 发行方式 | 4.02 |
7 | 发行数量 | 4.03 |
8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4.04 |
9 |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4.05 |
10 | 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的调整 | 4.06 |
11 | 募集资金数额与用途 | 4.07 |
12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4.08 |
13 | 上市地点 | 4.09 |
14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4.10 |
15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4.11 |
16 |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5.00 |
17 | 《关于签署<关于上海弘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8.4761%股权转让的框架协议〉的议案》 | 6.00 |
18 | 《关于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弘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议案〉 | 7.00 |
19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8.00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华丽家族”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提交的第3个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738503 | 华丽投票 | 买入 | 3元 | 1股 | 同意 |
738503 | 华丽投票 | 买入 | 3元 | 2股 | 反对 |
738503 | 华丽投票 | 买入 | 3元 | 3股 | 弃权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2、在议案4中,申报价格4.00元代表议案2项下的全部11个子项,对议案4中各子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议案4的表决申报。
3、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对各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09-021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有关人员工作疏忽,本公司于2009年4月20日公告公司一季度报告中第12页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最后两行“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36,171,338.51元应为336,131,388.51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5,338,543.51元应为132,042,785.02元。
本公司于2009年8月12日公告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第23页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最后两行“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34,016,778.87元应为336,131,388.51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48,067,543.47元应为648,027,543.47元。
上述数据的更正,不对公司一季度报告及半年报其他财务数据产生影响,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