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保险法》要求,百余款寿险产品将于十一前集中退市,其中不乏那些曾经为保险公司带来大笔保费收入的明星产品。就在即将停售前,保险公司近期接连展开促销术,以新产品涨价为由“吆喝”客户抢搭末班车。
老产品面临停售
已有客户接到通知,占全国重大疾病保险市场份额40%以上的中国人寿两款老牌重疾险产品——“康宁终身”和“康宁定期”将于9月底正式停售。几家大型寿险公司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太保人寿也陆续赶在十一前停售了一批寿险产品。
据记者了解,此次停售的寿险产品主要集中在重疾险、分红险和万能险上。停售的大背景是: 根据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对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和整改,从10月1日起,各公司销售的产品都要符合新《保险法》规定。除停售外,一批寿险产品也将以升级版亮相市场。
按照寿险业人士的说法,新《保险法》增加了对投保人的保护,引入了“不可抗辩”条款等内容,因此,更新换代后的产品在承保范围等方面将对投保人更为有利。考虑到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及赔付风险因此有所上升,部分寿险新产品价格可能会有所调整,但预计涨价幅度不会太大。如中国人寿升级后的“康宁终身”重疾险的保障将由原来的两倍增加到3倍,保障的重疾险范围由原来的10多种扩展为20多种,价格将上浮10%到15%。
不着急赶“末班车”
由于新产品存在涨价预期,面对销售人员纷纷对这些要停售的产品进行集中促销,不少消费者也犹豫到底该不该抢搭“末班车”。保险理财专家建议,不同的保险产品,没有可比性,甚至同类型保险产品,也因为构成要素有差异,同样缺乏可比性。消费者首先要从保障角度来考虑购买需求,不能将“停售”、“涨价”等作为投保的前提。因此,尽管面临产品集中退市的情况,但投资者无需着急赶“末班车”。
中宏人寿保险专家告诉记者,此次由于新《保险法》的出台,客观上因为一些条款的变更而使得部分险种的投保范围扩大,因此从保险公司看,其经营成本和承担风险的加大必然导致保费的上涨。“但这并非坏事,所谓‘一分价钱一分货’。”增加了保障范围的新保险品种,将在多个方面提高投保人的利益保障力度。同时,该专家还指出,此次涨价的原因其实还不仅限于此,“以这次最受人关注的重疾险为例,随着人们生活环境的恶化、工作压力的增大以及一些医疗手段的提升,相关出险概率和成本都有不同程度地提升。”这也是造成部分产品价格上调的原因。
不过也有一些业内人士指出,投资者决定是否要在十一前投保,最终还是要结合自身的情况而定。“如果保障范围适合自己的需求,费率方面又比后面推出的保险有优势,不妨现在就投保。”但投保人也必须看到,涨价的同时,保障范围也在增大。因此是否要赶“末班车”,仍需仔细斟酌。
至于新《保险法》实施后,旧保单是否受到保护的问题,保监会法规部负责人杨华柏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只能沿用旧法。然而出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争取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确定保护已签订保险合同且合同处于存续状态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