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股东协议转让股权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2009年09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啤酒花 编号:临2009-015
关于大股东协议转让股权
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接大股东新疆蓝剑嘉酿投资有限公司通知,新疆蓝剑嘉酿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4月20日签署了关于转让新疆蓝剑嘉酿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协议中约定“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新疆蓝剑嘉酿投资有限公司41%的股权转让给“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2009年7月3日经双方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将原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实现期”由协议签署后60日延长至2009年8月1日(并于2009年7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现由于该转让事项相关部门仍在审批过程中,为了更好地实现转让事项,经双方再次协商约定,将“先决条件实现期”由2009年8月1日延长至2009年11月20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提示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