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 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9月14日上午10: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漯河市银鸽路中段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松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1,878,929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0.3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引入中国光彩事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同意221,762,229股,占现场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5%;反对116,700股,占现场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5 %;弃权 0股,占现场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董鹏、陈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