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紧张再次成为财政部关注的问题。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建设投资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地方财政部门要确保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对于配套资金不落实的地区,要相应扣减或暂缓下达该地区后续中央建设投资预算。
通知强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首先用于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地方政府配套,尤其是公益性项目配套,在满足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地方配套之后,才可以用于地方公益性建设项目,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以及楼堂馆所建设。
据了解,为解决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足问题,今年中央采取了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办法,共发行2000亿的地方债。
但有关专家指出,地方债总规模只有2000亿元,与上万亿元的投资总额相比,显然是不够的。去年部分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到位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据统计,在2008年新增1000亿中央投资项目中,中央与鄂湘黔三省的投资比为1∶4.77,但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却只有29.17%。
此外,加快中央建设投资预算执行,改进和完善中央建设投资预算编制和执行,也在通知中被提及。
对于此前中央投资预算下达地方时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财政部再次要求地方财政部门,要按照工程建设进度需要安排资金,防止出现“要么执行缓慢、要么超量预拨”的现象,避免“库款搬家”问题。
专家认为,审计署此前曾对300多个新增投资项目的审计抽查,发现部分项目不能按计划及时开工,有的虽已开工但进展缓慢,此次通知的部分内容应该就是针对这一现象而拟定的。
财政部还强调,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将中央建设投资预算执行结果,作为今后安排和编制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对基建资金预算执行慢、延续结转资金较多的项目或单位,不下或缓下项目投资计划。
此外,为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这是一个星期内,财政部第二次发文表示要加强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
通知强调,中央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