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2009年09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09-033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传闻情况
2009年9月9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一篇名为《广电网络整合浪潮》的报道文章,文中提到:“据陆晓亚透露,今年来,电广传媒还将积极筹划湖南有线集团的上市工作,拟由集团股东以其持有的股权资产认购电广传媒发行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电广传媒的股东,实现集团“借壳”上市。目前,集团股权重组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择机进入资本市场。”
二、 澄清说明
文中提到的“湖南有线集团”系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62.98%的股份。公司从理顺管理关系,推动数字电视业务发展的角度出发,正在筹划对湖南有线集团部分股东的股权进行收购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整合的事宜,并非文中所提到的所谓“集团借壳上市”。以上事项已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汇报,目前仅处于方案的前期论证过程,尚无具体实施方案。以上事宜能否操作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公司未对1-9月份业绩做预测,若与去年同期相比有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必要的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咨讯网站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