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贷款
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关联交易简介
1.公司2009年1月9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关联方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以下简称珠海学院)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行(以下简称茂名建行)贷款8000万元提供9000万元保证金质押担保。
2.珠海学院于2009年1月12日与茂名建行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向茂名建行借款3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1月12日起至2009年9月30日止;公司于2009年1月12日与茂名建行签署的《保证金质押合同》,就前述3500万元贷款向茂名建行提供4000万元保证金质押担保。
3.珠海学院于2009年3月18日与茂名建行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向茂名建行借款4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3月20日起至2009年9月19日止;公司于2009年3月18日与茂名建行签署的《保证金质押合同》,就前述4500万元贷款向茂名建行提供5000万元保证金质押担保。
4.综上,珠海学院累计向茂名建行贷款8000万元,公司累计为该等贷款提供9000万元保证金质押担保。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结果
1.珠海学院已于2009年9月14日提前向茂名建行全额偿还8000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
2.鉴于此,公司为珠海学院向茂名建行贷款8000万元提供9000万元保证金质押担保的担保责任已于2009年9月14日终止。
3.本次担保,公司共取得担保费收入511万元。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
备查文件:
1.《关于担保责任终止的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