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讨论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上海中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0月9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河南省巩义市宾馆2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2、截止2009年9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均可参加。
(五)会议出席办法: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出席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后)。
(六)注意事项:
1、现场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3、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代表的股份数: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年 月 日
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9—04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中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公司投资9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0%。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在上海地区设立上海中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拟出资9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0%。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09年9月1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上海中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总额未超出《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勿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对上海中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0%;自然人陈伟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上海中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电解铝及型材系列、碳素的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铝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经营、投资管理、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销售电气成套设备、电站设备、电线电缆、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未来铝深加工产品的市场开拓,经公司研究决定,拟以现金方式出资900万元人民币在上海成立销售子公司,来拓展公司铝加工产品的销售网络,逐步完善公司的营销体系。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9—04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最高额1亿元人民币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凯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1亿元人民币,为欧凯公司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1.95亿元人民币(不包括本次担保)。
●本次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2009年8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25.80亿元人民币。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9年9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截至2009年8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25.8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13%。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嘉汇新城汇商中心3001室
法人代表:贺怀钦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办)。
欧凯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止2009年6月30日,欧凯公司资产总额为33,527.07万元,负债总额为28,755.44万元,净资产为4,771.63万元,2009年1-6月利润总额354.22万元,2009年1-6月净利润279.9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欧凯公司在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担保期限为1年,未提供反担保。欧凯公司此笔贷款主要用于国内外贸易等业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为支持其发展,同意公司为其最高额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09年8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25.8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13%;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09年半年报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9—04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作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凯公司”)是2002年1月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09年6月30日,欧凯公司资产总额为33,527.07万元,负债总额为28,755.44万元,净资产为4,771.63万元,2009年1-6月利润总额354.22万元,2009年1-6月净利润279.95万元。
经核实欧凯公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为支持其发展,公司拟为其最高额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违规情形,同意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胡长平 赵钢 刘红霞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9—04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9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马治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上海中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