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10020)自2009年9月18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建设银行”)。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申购和赎回业务办理地点
1.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招商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中信证券、联合证券、中投证券、安信证券、光大证券、长江证券、东方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长城证券、江南证券、兴业证券、国联证券、平安证券、湘财证券、国元证券、国都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华安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中原证券、东北证券、财通证券、万联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南京证券、中信万通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金元证券、国海证券、广州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渤海证券、华西证券、东海证券、齐鲁证券、信泰证券、方正证券、宏源证券、西南证券、日信证券、天源证券、新时代证券、民族证券、华宝证券、红塔证券等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2.直销中心: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19楼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38797023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1007室
邮政编码:10014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10-66574378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307室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1-50476668
3.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4.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5.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查询。
二、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它原因,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原则视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在实施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投资者在本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安排
1.申购基金的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赎回的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0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10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10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申购、赎回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在调整生效前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申购和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2% |
100万≤M<500万 | 0.8% |
500万≤M<1000万 | 0.2% |
M≥1000万 | 1000元/笔 |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
持有时间(天) | 赎回费率 |
0-364 | 0.5% |
365-729 | 0.25% |
730及以上 | 0% |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还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5.关于参与销售机构网上银行或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本基金从2009年9月18日起参加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财通证券、东莞证券、万联证券及已经公告本公司参加的代销机构开展的基金网上银行或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并从2009年9月18日起参加中国建设银行的电话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以上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我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或调整销售机构并公告)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本基金申购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四、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本公司根据《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16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
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09年9月18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销售机构将共同推出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10020)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现将该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招商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联合证券、安信证券、光大证券、长城证券、兴业证券、国联证券、湘财证券、西部证券、华安证券、东吴证券、万联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天源证券、华宝证券、华西证券、红塔证券、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其他代销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基金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安排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
2.本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普通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申购与普通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6.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业务规则与相关公告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关于参与代销机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本基金自2009年9月18日起参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中信建投证券和联合证券开展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或调整销售机构并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详情:
1.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中国农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95599.cn或www.abchina.com
(4)交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浦发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7)深圳发展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8)民生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9)北京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 010-96169(北京)、022-96269(天津)、021-53599688(上海)、029-85766888(西安)、0755-23957088(深圳)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0)平安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免长途费)或 0755-961202
网址:www.pingan.com
(11)广发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000888、020-38322222
网址:www.gdb.com.cn
(12)东莞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14)广发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5)银河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6)国泰君安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17)招商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8)中信建投证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9)华泰证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0)海通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1)联合证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网址:www.lhzq.com
(22)安信证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3)光大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4)长城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25)兴业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26)国联证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10-82588168
网址: www.glsc.com.cn
(27)湘财证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28)西部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029-96708
网址:www.westsecu.com.cn
(29)华安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0551-96518、400-809-6518
网址:www.hazq.com
(30)东吴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
网址: www.dwzq.com.cn
(31)万联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32)财富证券
网址:www.cfzq.com
(33)东莞证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69-961130
网站:www.dgzq.com.cn
(34)第一创业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5832583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35)齐鲁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36)日信证券
联系电话:0471-6292465
网址:www.rxzq.com.cn
(37)天源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43218
网址: www.tyzq.com.cn
(38)华宝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9)华西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40)红塔证券
网址:www.hongtastock.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16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
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并根据《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9年9月18日起开始办理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和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转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3.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一、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本基金与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和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工行暂未开通易方达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
二、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为本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它原因,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原则视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在实施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三、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份额在转换后,原持有时间仍延续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本基金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0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10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10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除另有公告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0.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四、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基金转换费
注:基金转换费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及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1) 易方达平稳增长、策略成长、50指数、积极成长、价值精选、价值成长、科讯、中小盘、科汇、科翔、行业领先基金和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相互之间转换适用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① 易方达平稳增长、策略成长、50指数、积极成长、价值精选、价值成长、科讯、中小盘、科汇、科翔、行业领先基金转入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
持有期限(天) | 转换费率 | |
赎回费率 | 申购补差费率 | |
0-364 | 0.5% | 0 |
365-729 | 0.25% | 0 |
730及以上 | 0 | 0 |
② 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转入易方达平稳增长、策略成长、50指数、积极成长、价值精选、价值成长、科讯、中小盘、科汇、科翔、行业领先基金
(转换费率包括转出基金赎回费率和基金申购补差费率)
ⅰ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天) | 转换费率之赎回费率 |
0-364 | 0.5% |
365-729 | 0.25% |
730及以上 | 0 |
ⅱ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金额 | 转换费率之申购补差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0.3%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4% |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 0.1% |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 | 0 |
(2) 易方达策略二号基金与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之间转换适用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① 易方达策略二号基金转入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
持有期限(天) | 转换费率 | |
赎回费率 | 申购补差费率 | |
0-364 | 0.5% | 0 |
365-729 | 0.25% | 0 |
730及以上 | 0 | 0 |
② 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转入易方达策略二号基金
(转换费率包括转出基金赎回费率和基金申购补差费率)
ⅰ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天) | 转换费率之赎回费率 |
0-364 | 0.5% |
365-729 | 0.25% |
730及以上 | 0 |
ⅱ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金额 | 转换费率之申购补差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0.8%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8% |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 0.8% |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 | 0 |
(3) 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稳健收益A级、增强回报B类之间转换适用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①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稳健收益A级、增强回报B类转入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
转换金额 | 转换费率 | |
申购补差费率 | 赎回费率 | |
100万元以下 | 1.2% | 0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8% | 0 |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 0.2% | 0 |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 | 1000元/笔 | 0 |
②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转入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稳健收益A级、增强回报B类
持有期限(天) | 转换费率 | |
赎回费率 | 申购补差费率 | |
0-364 | 0.5% | 0 |
365-729 | 0.25% | 0 |
730及以上 | 0 | 0 |
(4) 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与易方达稳健收益B级之间转换适用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①易方达稳健收益B级基金转入沪深300指数基金
转换金额 | 转换费率 | |
申购补差费率 | 赎回费率 | |
100万元以下 | 0.4% | 0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5% | 0 |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 0.15% | 0 |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 | 0 | 0 |
②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转入易方达稳健收益B级
持有期限(天) | 转换费率 | |
赎回费率 | 申购补差费率 | |
0-364 | 0.5% | 0 |
365-729 | 0.25% | 0 |
730及以上 | 0 | 0 |
(5) 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与易方达增强回报A类之间转换适用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①易方达增强回报基金A类转入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
(转换费率包括转出基金赎回费率和基金申购补差费率)
ⅰ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天) | 转换费率之赎回费率 |
0-364 | 0.1% |
365-729 | 0.05% |
730及以上 | 0 |
ⅱ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金额 | 转换费率之申购补差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0.4%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4% |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 0.1% |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 | 0 |
②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转入易方达增强回报A类
持有期限(天) | 转换费率 | |
赎回费率 | 申购补差费率 | |
0-364 | 0.5% | 0 |
365-729 | 0.25% | 0 |
730及以上 | 0 | 0 |
注:
a.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不高于10元的业务代理费,具体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b.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本基金和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 /(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五、 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六、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