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9月15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盛世新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新业”)收到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通州区分中心《中标通知书》,确定盛世新业为通州区砖厂村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一级开发中标人,中标价为96,480.78万元。
通州区砖厂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砖厂村,总用地面积为586.359亩,其中国有建设用地74.274亩;集体土地512.085亩(耕地204.012亩,其他农用地48.49亩,建设用地259.394亩,未利用地0.189 亩。
本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服务及公共配套用地,总用地面积390,906㎡(合586.359亩),其中收益建设用地面积189,400㎡(合284.1亩),公共设施用地39,600㎡(合59.4亩);回迁楼用地33,589.18㎡(合50.384亩);代征城市道路用地77,578.82㎡(合116.37亩);代征城市绿化用地50,738㎡(合76.11亩)。其四至为:东至玉带河,西至通州长途汽车站西侧规划路,北至土桥中街,南至京津公路(九棵树东路)。
本项目一级开发工作从一级开发中标开始至土地入市交易,包括办理前期手续、完成项目征地、拆迁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地块红线外“三通”及地块红线内场地平整。本项目计划于2009年9月开始进行开发,2011年8月底完成土地入市交易工作。
按照《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及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投资回报额为土地一级开发总成本(包括前期费用、征地费用、拆迁费用、不可预见费、高压线迁改费、场地围护费、财务费用,不含土地一级开发投资回报额和两税一费)的8%,约6000多万元(为扣除投资总成本的65%所产生的融资成本以后的净收益),除此以外,无其他收益。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