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前宣布,正式就美国限制中国轮胎进口的特保措施启动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就特保案未来发展态势等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屠新泉副教授。
记者: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进行磋商,对解决中美特保争端有何作用?
屠新泉:WTO争端机制下的磋商是强制性磋商,只要一方提出来,另一方就必须要响应。就这个案子本身来看,中美双方已经磋商了很长时间,现在美国已经决定启动措施,在WTO争端机制下最好的结果就是撤销这个措施。我们想通过这种磋商的方式让美国撤销这个结果,我看难度很大,只能是进入下一个阶段,即专家组的调查程序阶段。
记者:WTO专家组调查后有可能撤销美国特保裁定吗?
屠新泉:要看WTO对法律上具体规则的理解了。特保措施是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第16条规定的一个特殊程序。关于特保争端的解决,到目前为止,对WTO和中国都是第一次。专家组到底会怎么判断、理解和解释这些条款还有一定的未知性,因为法律上有很多弹性,理解也有很多含糊性。我个人对结果的预期比较悲观,认为WTO不太可能撤销美国的特保裁定。
记者:为什么认为中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获胜比较困难?
屠新泉:美国想要对中国的产品实施特保措施必须达到一定条件,但这个条件比较低,对美国来说很容易达到这个条件,因此对中国来说,证明美国的做法不符合条件或者违反WTO的相关规则比较困难。
就轮胎特保案来看,第一,中国对出口美国轮胎的增长,不管是绝对值还是相对值,目前来看是符合条件的;第二,是中国出口的增长造成美国相关产业市场产生扰乱。市场扰乱怎么定义,是对美国产业造成重大损害。这些都是法律术语,很难具体量化,但是可以通过一些具体指标,比如就业、生产和价格的下降去论证产业受到了损害;第三,是美国相关产业的重大损害和中国出口增长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这个因果关系还不光是指中国出口增长是重大损害的唯一因素,只要是重要因素当中的一个就可以,而且重要不重要也很难论证,只要是原因之一,就可以发起调查。所以要证明美国做法不合法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