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商
2009年09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应尤佳 ○编辑 裘海亮
■要闻速递
⊙记者 应尤佳 ○编辑 裘海亮
南京中商今日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祝义材对南京中商其他股东发起的要约收购计划获得证监会批准。
2009年5月27日,南京中商实际控制人祝义材与公司股东南京市国资经营公司、南京中天投资签署两份协议,祝义材拟分别受让南京国资所持南京中商1600.5329万股股份以及南京中天所持南京中商975.3561万股股份。若祝义材与南京国资、南京中天上述两笔股权转让协议实施,祝义材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地华实业集团将合计持有南京中商47.43%的股权,依照《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祝义材需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的内容表示无异议。
9月15日,公司收到祝义材转来的中国证监会批复,对祝义材公告南京中商要约收购报告书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