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民事再审公告
2009年09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三普药业 编号:临2009-030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民事再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民事再审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就与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停业整顿工作组(以下简称“庆泰公司工作组”)投资合同纠纷一案(具体内容于2008年7月9日披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再审申请书,最高人民法院已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本次民事再审的简要介绍
1、再审申请人: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宝清
再审被申请人: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停业整顿工作组,负责人:康进
2、申请再审事由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之规定,公司现有新的证据,故申请对上述纠纷案提起再审。
三、本次民事再审请求
1、请求再审判决依法撤销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08)民二终字第9号民事判决,并判决驳回再审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2、原一、二审诉讼费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四、备查文件
1、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民事再审申请书;
2、最高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09]民申字第1078号)。
特此公告。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