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9月11日以电子传递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9月15日在南京市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成员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投资设立南京迈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扩展公司的业务规模,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拟出资2350万元人民币,与南京迈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非本公司的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南京迈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迈燕公司”)。迈燕公司拟注册资本48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以现金出资2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96%;南京迈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04%。股东双方首次出资额拟为注册资本的20%,即本公司首次出资470万元,南京迈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首次出资490万元,其余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两年内足额缴纳。迈燕公司经营范围为土地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租赁等。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调减200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曾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09年4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为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将南京星叶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2009为本公司提供营销代理服务的金额由不超过400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1000万元。
随着本公司经营规模和经营区域的不断扩大,公司未来拟逐步通过营销代理方式销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南京星叶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将通过公开招投标为本公司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营销代理服务,并与本公司签订营销代理服务协议。服务内容为房地产前期项目定位、客群定位、营销推广、销售代理、咨询服务等方面。该公司将根据行业惯例及竞标结果收取服务费。财务结算方式以销售回笼资金按季度结算。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