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拟向大股东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彭远海、胡英俊、蔡捷、邱姗姗、冯小健、冯小平、陈景桂、翁源县宏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公司”)发行不超过5,500万股(含5,500万股)股票,收购上述交易对方持有的矿产采选、加工及仓储等相关经营性资产,具体包括有色集团持有的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28%股权、广东晟世有色金属仓储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61%股权;连平县珠江矿业有限公司60%股权以及宏泰公司拥有的红岭钨矿经营性资产。
上述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合计约为79,962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
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但由于评估、审计基准日的变化,现仍需一定时间才能最终完成交易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在提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交易方案后立即安排召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在此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