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
● 股权登记日:2009年9月22日
● 除息日:2009年9月23日
● 红利发放日:2009年10月13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得2009年9月1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09年9月2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9年半年度
2、发放范围:
截止2009年9月22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720,102,1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共计派发股利36,005,105.05元。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QFII股东按税后现金红利金额发放。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2009年9月22日
2、除权(除息)日:2009年9月23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10月13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9年9月22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公司控股股东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持有的股份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
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8326035
传真电话:029-88325961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3号27楼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