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虞利 ○编辑 梁伟
昨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等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益三部分构成。专家表示,中长期激励收益主要按国际通行做法确定基本原则,但在实施中力度会比国际做法要小。
《意见》中提出,由于我国对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的配套改革政策还在试行中,《意见》对中长期激励先作了可审慎探索的原则性规定,重点对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作了规范。国资委研究中心专家透露,股权激励的实施需要多个部委会同协商,基本是按国际通行做法,但力度不会太大;在一些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企业不宜进行此类操作,应主要集中在充分竞争性的行业领域。
专家表示,去年的金融危机对企业经营产生极大影响,也影响了股权激励试点的进一步扩大,而且不同行业的考核激励实施方案有一整套复杂的工具。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去年表示,股权激励作为中长期激励措施,已经从境外上市公司发展到境内上市公司,许多中央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正在积极创造条件实施股权激励。
据了解,由于在试点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试点企业的条件和要求。到去年中央企业控股的已有17家境外上市公司和6家境内上市公司批准试行股权激励。2006年,国资委会同财政部分别印发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两个政策性文件。
一家大型央企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在A股和H股均有上市公司,企业的“一把手”在监事会上明确表示为了与国际接轨实施股权激励,其本人只是名义上持有期权,但最终不会实质取得。该央企A股上市公司目前还未实施股权激励试点。
此外,《意见》要求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按照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由企业一次性提取,分期兑现。上述央企人士透露,目前企业高管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虽然企业去年在考核中获得A级,但由于金融危机影响,整体经营效益提高不多,所以绩效年薪基本与前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