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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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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009年09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B21版)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用自有资金按照2007年10月31日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基础收购武汉金海马70%的股权。经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评估,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4,428,034.68元,评估价值为150,603,740元,最终以评估价成交。公司于2007年12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 收购新乡置业90%的股权

    公司向控股股东南方香江收购其持有的新乡置业90%的股权,交易的金额为116,840,085.40元。评估基准日新乡置业公司90%股权账面价值为76,286,175.89元,评估价值为167,641,020.00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款在基准日的评估价值167,641,020.00元基础上,加上或减少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按持股比例计算的数额后,最终转让价为116,878,356.13元。股权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是股权交割期间新乡置业分配以前年度利润,股权转让价格按比例相应减少。公司于2007年8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3、 收购临沂香江60%的股权

    公司向控股股东南方香江收购临沂香江60%的股权,交易的金额为39,892,433.44元。评估基准日,临沂香江60%股权的账面价值为53,895,309.41元,评估价值为61,015,560.00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款在基准日的评估价值61,015,560.00元基础上,加上或减少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按持股比例计算的数额后,最终转让价为39,915,773.63元。股权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是股权交割期间临沂香江分配以前年度利润,股权转让价格按比例相应减少。公司于2007年6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4、 收购南昌香江60%的股权

    公司向控股股东南方香江收购南昌香江60%的股权,交易的金额为69,311,365.61元。评估基准日,南昌香江60%股权的账面价值为92,121,533.49元,评估价值为122,267,160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款在基准日的评估价值122,267,160元基础上,加上或减少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按持股比例计算的数额后,最终转让价为69,841,633.52元。股权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是资产交割期间南昌香江分配以前年度利润,股权转让价格按比例相应减少。公司于2007年6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5、出售商铺及大卖场

    公司2007年12月12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商铺及大卖场给深圳金海马的议案,由子公司郑州置业和长春置业分别与深圳金海马于2007年11月24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长春置业将其拥有的长春东北亚国际采购中心A区二层(建筑面积为31,069.27m2)商铺及大卖场及郑州置业将其拥有的郑州市郑东建材家居城E区E2展示厅(1-3层)(总建筑面积为40,152m2)商铺及大卖场,两处合计面积为71,221.27m2,以房地产估价报告(基准日为2007年11月21日)确定的评估值合计人民币38,145.97万元出售给深圳金海马,深圳金海马以现金方式已经全部支付对价。

    (二)2008年发生的关联交易

    1、向南方香江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

    根据公司2007年8月13日召开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2008年1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83号《关于核准豁免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80号《关于核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的批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南方香江发行143,339,544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用于购买南方香江持有的番禺锦江51%股权、保定香江90%股权、成都香江100%股权、天津华运 20%股权和增城香江90%股权。

    公司已于2008年3月3日向南方香江定向发行143,339,544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认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32元;南方香江已将持有的上述股权作为本次认购股权的对价过户到公司名下,其中:番禺锦江于2008年2月25日办理了股权过户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保定香江于2008年2月29日办理了股权过户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增城香江于2008年2月4日办理了股权过户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成都香江于2008年2月22日办理了股权过户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天津华运于2008年2月1日办理了股权过户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收购少数股东股权和千本建筑、金爵装饰股权

    2008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按照评估值收购广州金九千持有的南昌香江、郑州置业、随州香江、进贤香江、保定香江、新乡置业、洛阳置业、增城香江、千本建筑各10%的股权;香江投资持有的景德镇香江、聊城香江各10%的股权; 大本营投资持有的千本建筑90%的股权;南方香江持有的金爵装饰51%的股权的议案。本次收购所对应的股权资产如下:

    序号转让方交易标的交易价格

    (万元)

    结算方式生效条件
    1金九千南昌香江10%的股权1,245.11合同生效后30 日内付40%,余款于完成变更登记后30 日内支付签署后经受让方股东大会批准
    2郑东置业10%的股权3,715.81
    3随州香江10%的股权556.03
    4进贤香江10%的股权938.17
    5保定香江10%的股权123.42
    6新乡置业10%的股权1,107.34
    7洛阳置业10%的股权643.19
    8增城香江10%的股权9,155.75
    9香江投资景德镇香江10%的股权924.58
    10聊城香江10%的股权2,279.19
    11南方香江金爵装饰51%的股权596.23
    12金九千、大本营投资千本建筑100%的股权576.14

    上述收购行为业已经2008年5月16日召开的香江控股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5、 接受关联方担保借款

    截至2009 年6月30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明细如下:

    提供担保

    关联方名称

    被担保单位借款银行到期日担保金额(万元)
    香江集团、刘志强、翟美卿郑州郑东置业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2015年6月29日25,000
    交行广州花都支行2015年6月29日10,000
    香江集团、刘志强、翟美卿新乡市光彩大市场置业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2015年6月29日10,000
    4,900
    10,100
    香江集团、刘志强、翟美卿长春东北亚置业有限公司深圳中行(国开行银团)2015年10月8日20,000
    合计80,000

    除以上关联交易外,发行对象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未发生其他重大交易。

    第三节 目标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天津森岛的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市森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 年9 月23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城关镇广川路8号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城关镇广川路8号

    法定代表人:翁太玮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业、旅游业投资、房地产

    开发、商品房销售(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二)股权控制关系

    天津森岛由南方香江持有其98%股权,自然人李峰持有其2%股权。

    (三)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及对外担保和主要负债情况

    天津森岛以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庄镇宝白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和账面值为3,750万元的存货作为抵押取得银行长期借款17,000万元。除此之外,与天津森岛业务相关的其他主要资产权属明确,不存在争议、抵押、留置和担保的情形。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天津森岛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2008年12月31日,天津森岛预收账款为28,089.42万元,主要为预收的房款。

    天津森岛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审计正在进行之中,待审计完成以后,公司将补充披露最近一期的有关情况。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1、简要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

    项目2008年12 月31 日
    资产59,128.68
    货币资金1,676.50
    预付账款1,836.09
    存货41,103.61
    其它应收款13,628.39
    固定资产275.20
    递延所得税资产608.89
    负债56,330.08
    短期借款6,000.00
    应付账款581.74
    预收账款28,089.42
    其它应付款6,839.80
    长期借款17,000.00
    所有者权益2,798.60

    2、简要利润表(单位:万元)

    项目2008年
    营业收入0.99
    营业利润-1,486.40
    利润总额-1,468.12
    净利润-1,124.97

    3、简要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

    项目2008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16.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3.3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098.70

    天津森岛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审计正在进行之中,待审计完成以后,公司将补充披露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

    (五)天津森岛及其董事、监事、高管的违规处罚及诉讼情况

    天津森岛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二、天津宝地的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森岛宝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 年11 月24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

    按规定办理)。

    法定代表人:翁太玮

    (二)股权控制关系

    天津宝地由南方香江持有其98%股权,自然人李峰持有其2%股权。

    (三)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及对外担保和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天津宝地以编号为坻单国用(2006)第023号的土地使用权435,221.60m2和建筑面积32,349.62m2的在建项目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29,000万元。除此之外,与天津森岛业务相关的其他主要资产权属明确,不存在争议、抵押、留置和担保的情形。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天津宝地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2008年12月31日,天津宝地其他应付款为19,755.23万元,其中主要为应付南方香江的往来款15,068.20万元。

    天津森岛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审计正在进行之中,待审计完成以后,公司将补充披露最近一期的有关情况。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1、简要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

    项目2008年12 月31 日
    资产24,707.18
    货币资金28.19
    预付账款0.20
    存货24,623.58
    其它应收款21.34
    固定资产4.30
    递延所得税资产29.57
    负债19,822.27
    应付账款66.47
    其它应付款19,755.23
    所有者权益4,884.91

    2、简要利润表(单位:万元)

    项目2008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111.46
    利润总额-110.98
    净利润-85.96

    3、简要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

    项目2008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81.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60

    天津宝地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审计正在进行之中,待审计完成以后,公司将补充披露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

    (五)天津宝地及其董事、监事、高管的违规处罚及诉讼情况

    天津宝地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天津鸿盈的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森岛宝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 年11 月11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

    按规定办理)。

    法定代表人:翁太玮

    (二)股权控制关系

    天津鸿盈由南方香江持有其98%股权,自然人李峰持有其2%股权。

    (三)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及对外担保和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天津鸿盈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锦绣香江花园一期郁金香园部分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11,550万元。除此之外,与天津森岛业务相关的其他主要资产权属明确,不存在争议、抵押、留置和担保的情形。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天津鸿盈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2008年12月31日,天津鸿盈其他应付款12,048.11万元,主要为应付天津森岛的往来款。

    天津森岛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审计正在进行之中,待审计完成以后,公司将补充披露最近一期的有关情况。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1、简要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

    项目2008年12 月31 日
    资产37,826.33
    货币资金233.23
    预付账款345.00
    存货34,631.97
    其它应收款2,179.84
    固定资产252.36
    递延所得税资产183.94
    负债34,533.03
    应付账款2,202.56
    预收账款9,498.70
    其它应付款12,048.11
    长期借款11,550.00
    所有者权益3,293.31

    2、简要利润表(单位:万元)

    项目2008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1,374.71
    利润总额-1,374.00
    净利润-1,287.32

    3、简要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

    项目2008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80.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52.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9.86

    天津鸿盈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审计正在进行之中,待审计完成以后,公司将补充披露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

    (五)天津鸿盈及其董事、监事、高管的违规处罚及诉讼情况

    天津鸿盈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资产定价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

    截止本预案披露日,森岛三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本次交易价格将以目标资产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待拟注入公司的目标资产的评估工作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将在发行预案补充公告中进一步分析资产定价的合理性。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不超过28,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其中,南方香江以其持有的森岛三公司的股权认购(最终作价金额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准由公司和南方香江协议确定),其余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现金募集资金额不超过13.5亿元,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

    (万元)

    本次拟投入金额

    (万元)

    1增城翡翠绿洲项目140,76485,000
    2天津锦绣香江项目55,79832,000
    3连云港锦绣香江项目21,90011,000
    4恩平锦绣香江项目18,8467,000
    合 计237,308135,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现金认购部分拟投入公司上表所列的四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为23.73亿元。公司拟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现金募集资金额不超过13.5亿元投入,实际募集现金不足总投资额的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南方香江以其持有的森岛三公司股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天津森岛、天津宝地、天津鸿盈为南方香江各分别持有98%股权的下属子公司,是专为开发“天津锦绣香江”项目成立的项目公司。根据2009 年9月17日香江控股与南方香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暨资产收购协议》,南方香江以其所持有的森岛三公司的股权作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森岛三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天津作为环渤海区域的中心城市,其GDP连续数年保持16%以上的增长,领先于其他城市的发展速度。天津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滨海新区国家综合改革实验区的蓬勃发展、与北京经济互动的日渐增强,支撑了天津土地市场的活跃。种种迹象表明,天津市房地产市场已逐步回暖。森岛三公司在天津市宝坻区拥有三宗土地使用权,合计约2,200亩。目前,南方香江持有天津森岛98%的股权、天津宝地98%的股权及天津鸿盈98%的股权。为进一步消除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进一步做强、做大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加快公司现有土地开发,保证新增项目按计划完成,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更高的投资回报,公司经过全面深入的论证,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南方香江持有的上述森岛三公司的股权。森岛三公司拥有的土地储备具有资源的不可复制性,本次收购完成后将显著增强香江控股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增城翡翠绿洲项目

    1、项目地理位置

    翡翠绿洲位于广州帽峰山陈家林自然风景区内,广园东快速路与广深高速公路的交界处,紧邻107国道、广深铁路和黄埔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中的广州至新塘间的轻轨铁路线途经本社区,地理优势得天独厚,交通极为便利。

    2、项目规划情况

    “翡翠绿洲”项目总占地1661.36亩,已经进行了规划的用地为1516.1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210573.69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471153.72平方米,在建建筑面积为241908.98平方米,待开发建筑面积为1497510.99平方米,建筑密度为37.45%,综合容积率为1.79,绿地率为30.70%。项目分期开发,前期别墅和一期、二期、三期洋房、中学已开发建设完毕,并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收益。第四期、第八期洋房正在施工建设。翡翠绿洲已成为了集居住、购物、娱乐、餐饮、观光于一体的高品质住宅项目和成熟社区。项目最新一期销售均价为6000元/平方米,已于2009年5月正式对外销售。

    本次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为翡翠绿洲的五、六、八、九和十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32,1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5681.83平方米,平均容积率3.57,计容积率面积378,096平方米,其中:住宅部分建筑面积365,266平方米,商业配套部分建筑面积12,830平方米。

    3、项目经营方式

    本项目由增城香江开发建设。增城香江成立于2000年9月28日,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增城香江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翟美卿,注册地址为增城市新塘镇陈家林锦绣香江翡翠绿洲商业街A幢三楼。

    4、项目开发计划

    项目建设3年,项目于2009年下半年开始前期施工准备,采用分期滚动开发的模式,预计从2010年开始进入市场销售,2011年前部分竣工验收。

    5、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规模约14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8.5亿元。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1土地成本4,3273.07%
    2前期工程费5,2193.71%
    3建安工程114,38381.26%
    4管理费3,4182.43%
    5不可预见费3,6832.62%
    6其他费用3,4182.43%
    7销售费用6,3174.49%
    总投资额140,764100.00%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竣工结算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约223,500万元,项目税前利润约56,000万元,税后利润约42,000万元,税后投资回报率约30%,销售净利率约18.8%。项目的经济效益将在2010 年得以体现,同时也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广州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力。

    三、天津锦绣香江项目

    1、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宝坻区,距离北京100公里,距离唐山150公里,距离天津市区40公里,距离宝坻区中心35公里,距离即将兴建的“首都第二国际机场”50公里,距离天津滨海新区40公里。

    2、项目规划情况

    拟募投项目属于天津锦绣香江二期B区, 项目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102,092.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5,325.89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169,768.6 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25,557.29平方米。

    3、项目经营方式

    本项目由天津森岛鸿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森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分别持有上述两家公司各98%的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述天津鸿盈和天津森岛两家公司将成为本公司持股各98%的控股子公司。

    天津森岛鸿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11日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坻分局批准成立的法人实体,经营范围为:以企业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投资、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公司由翁太玮任法人代表,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天津市森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23日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坻分局批准成立的法人实体,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开发业、物业管理业、旅游业投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公司由翁太玮任法人代表,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项目开发计划

    项目建设周期为2009年第三季度至2011年第三季度,约两年。预计2009年第三季度完成土地平整工程及桩基工程施工,2009年第四季度开始进行主体工程施工,预计2010年进入市场销售。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规模约5.58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2亿元。项目投资的具体构成详见下表: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1土地成本3,2095.75%
    2前期工程费9761.75%
    3建安工程46,20082.80%
    4管理费1,3092.35%
    5不可预见费1,3352.39%
    6其他费用1,3092.35%
    7销售费用1,4602.62%
    总投资额55,798100%

    6、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竣工结算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约81,000万元,项目税前利润约12,940万元,项目的税后利润约9,700万元,销售净利润率约12%,投资回报率约17%。项目的经济效益将在2010 年后得以体现,同时也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天津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力,项目具有良好的获利能力。

    四、恩平锦绣香江项目

    1、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恩平市东成镇东安东郊开发区,位处恩平锦江新城南区,与恩平市政府新址隔江相望,该区域为恩平市重点发展区域,周边路网密集,道路通达性良好。项目临近南堤路、新安路、325国道等一系列主干道。

    2、项目规划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恩平锦绣香江二期,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31,965 平方米,建筑容积率2.4,绿地率为37.63%,总建筑面积89,503平方米,其中住宅70,472平方米,商业4,200平方米,社区管理2,000平方米,地下一层车库面积12,831平方米。

    3、项目经营方式

    本项目由恩平市锦江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恩平市锦江新城置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9日经恩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物业出租管理。公司法人代表由陈志高先生担任,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4、项目开发计划

    项目建设周期为2009年第四季度至2011年第三季度,约两年。项目预计于2009年第4季度开始前期施工准备,预计2010年第1季度完成土地平整工程及桩基工程施工,2010年第1季度开始进行主体工程施工,预计2010年第2季度完成主体工程施工,2010年第3季度竣工验收。为了降低销售风险,拟定于项目验收竣工后开始销售,即2010年第4季度进入市场销售。

    5、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规模约1.88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0.7亿元。项目投资具体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1土地成本1,2696.73%
    2前期工程费7163.80%
    3建安工程14,32075.98%
    4管理费4892.59%
    5不可预见费5042.67%
    6其他费用4892.59%
    7销售费用7734.10%
    总投资额18,846100.00%

    6、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竣工结算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约25,000万元,项目税前利润约5,000万元,项目的税后利润约3750万元,销售净利率约15%,投资回报率约20%。项目的经济效益将在2011 年后得以体现。

    五、连云港锦绣香江项目

    1、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东侧为未开发用地,南邻规划路,西至跃湖路,北至东方大道;项目所在片区位于连云港的两个中心城区新浦区与连云区的中间,近市区主干道之一花果山大道。道路通达度较高,周边自然环境良好,视野开阔,从其可望见其东南侧距其约约1公里远的前云台山花果山风景区。

    2、项目规划情况

    项目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53360平方米,为拟建的连云港“锦绣香江?新世界城”的第一期用地,该地块由三个土地证证载用地面积的一部分共同组成,建筑容积率为1.63,总建筑面积87000平方米,其中住宅80000 平方米,商铺4000平方米,幼儿园3000平方米。

    3、项目经营方式

    本项目由连云港锦绣香江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连云港锦绣香江置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4日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批准成立的法人实体,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公司由翁太玮任法人代表,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2008年12月24日,项目开发公司已取得由江苏省建设厅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4、项目开发计划

    项目建设周期为2009年第四季度至2011年第四季度,约两年。预计2009年第四季度开始前期施工准备,预计2010年上半年开始施工,预计2010年第四季度进入市场销售。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规模约2.19亿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1亿元,下表: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1土地成本2,52811.54%
    2前期工程费1,0734.9%
    3建安工程16,11673.59%
    4管理费3531.61%
    5不可预见费5112.33%
    6其他费用4612.1%
    7销售费用8583.93%
     总投资额21,900100.00%

    6、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竣工结算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约28600万元,项目税前利润约4985万元,项目的税后利润约3738万元,税后利润率约17.07%,销售净利润率约13. 07%。项目的经济效益将在2010 年后得以体现,同时也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连云港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力,项目具有良好的获利能力。

    第六节 附条件生效的资产收购暨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合同主体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为2009 年9月17日。

    二、目标资产及其价格或定价依据

    南方香江以其合法持有的森岛宝地公司98%股权、森岛鸿盈公司98%股权及森岛置业公司98%股权作价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双方同意,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将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加以确定。

    三、认购方式、支付方式

    香江控股通过向南方香江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来支付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对价,南方香江以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作为认购香江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对价。

    四、股份及目标资产的交割

    在以下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后,香江控股应尽快组织实施本次发行工作,并将南方香江认购的股份登记至南方香江名下,南方香江应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度安排,尽快将目标资产过户至香江控股名下: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本次发行股份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双方各自董事会、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

    3、本次发行股份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4、若南方香江因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导致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则南方香江豁免要约收购义务事宜得到香江控股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五、损益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南方香江按其在香江控股的持股比例,与其他股东共享本次发行股份前香江控股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目标资产如果因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归香江控股所有;目标资产如果因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南方香江予以补足。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当赔偿另一方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一方为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券商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

    七、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一)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以下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本次发行股份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双方各自董事会、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

    3、本次发行股份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4、若南方香江因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导致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则南方香江豁免要约收购义务事宜得到香江控股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三)在以下情况下,本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2、受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持续30天或以上并且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则任何一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协议。

    第七节 管理层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仍然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的改变和资产的整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均属公司的主营业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将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8,300万股(含)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将带来积极影响,将充实公司的股权资本,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从而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有效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提高偿债能力和长期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回报。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将使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大幅度提高。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投资过程中现金流出量也将大幅提高。随着项目的实施,投资项目带来的现金净流量逐年体现,公司的资金状况将得到改善。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控股股东股东南方香江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为52.89%,其余股东持股均不超过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东持股将更为分散,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南方香江及其关联人产生新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发行预案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南方香江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南方香江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南方香江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为南方香江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截至2009 年6月30日,本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资产负债表)为73.35%,负债比例相对偏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增加,将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政策风险

    由于房地产业属于典型的资源依赖型行业,土地、资金等主导资源的提供受政府影响很大。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如信贷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等)和行业政策(如土地调控政策、住宅相关政策等)的变化都将对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适应国家政策的变化,则有可能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风险

    房地产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之间存在较大的关联性,容易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的影响。我国住宅行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行业技术门槛较低,集中度低,竞争日益激烈。受世界金融风暴影响,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增速减缓,房地产行业处于调整期,如果调整持续较长时间,公司销售可能面临一定的市场压力。

    (三)管理风险

    尽管已形成了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骨干队伍,并以往在上述地区的项目开发中积累了较为成熟、较为丰富的跨区域业务开发和项目管理经验,但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和业务范围的拓宽会对自身的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在区域管控、项目管理、人员保障、风险控制不能跟上公司的发展速度;以及在新项目投资、产品线建设、成本控制、工程管理等各专业能力不能进一步提升,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四)业务经营风险

    房地产项目开发具有周期长、过程复杂、投入资金量大、涉及部门和协作单位多等特点。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产品与原材料价格波动、拆迁等外部因素导致项目开发难度增大、产品溢价空间缩小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与协作方发生纠纷等业务经营风险,公司在经营中若不能及时应对和解决上述问题,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财务风险

    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为73.35%,负债比例相对偏高,尽管公司目前账面资金余额相对充裕,但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和融资环境的变化仍将较大地影响公司的销售资金回笼和对外融资,有可能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周转压力和短期偿债风险。

    (六)其他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无法获得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的时间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华德专审字[2009]355号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截止2009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截止2009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的基础上对 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

    虑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获取鉴证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 贵公司截止2009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 贵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 贵公司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9年9月17日

    附件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根据本公司2007年8月13日召开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2008年1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83号《关于核准豁免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80号《关于核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的批准,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发行143,339,544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用于购买南方香江持有的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番禺锦江”)51%股权、保定香江好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香江”)90%股权、成都香江家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香江”)100%股权、天津市华运商贸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运”)20%股权和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香江”)90%股权。

    本公司于2008年3月3日向南方香江定向发行143,339,544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3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1,479,264,1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2,651,645.58元,实际募集资金1,476,612,454.42元。

    截止2008年3月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原“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以“深华验字[2008]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7,926.4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7,926.41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008年度:147,926.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09年度:---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收购“番禺锦江”51%、“保定香江”90%、“成都香江”100%、“天津华运”20%、“增城香江”90%的股权收购“番禺锦江”51%、“保定香江”90%、“成都香江”100%、“天津华运”20%、“增城香江”90%的股权147,926.41147,926.41147,926.41147,926.41147,926.41147,926.41---2008年2月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不存在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2008年度承诺效益*2008年

    实际效益**

    截止2008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
    1收购“番禺锦江”51%、“保定香江”90%、“成都香江”100%、“天津华运”20%、“增城香江”90%的股权18,528.0019,771.5619,771.56

    实际投资项目2009年度承诺效益*2009年1-6月

    实际效益**

    截止2009年6月30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
    1收购“番禺锦江”51%、“保定香江”90%、“成都香江”100%、“天津华运”20%、“增城香江”90%的股权19,166.005,477.7425,249.30-

    *2007年12月24日,南方香江承诺:以其所持的注入资产按10.32元/股认购本公司向其发行的不超过(含)14,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认购”),如本次认购完成后,按本公司在所注入资产的权益比例计算,注入资产在2008、2009、2010年三个会计年度向本公司贡献的经审计实际税后净利润合计数低于人民币55,905万元,其中:2008年为人民币18,528万元,2009年为人民币19,166万元,2010年为人民币18,211万元,不足部分将由南方香江于本公司2008、2009、2010年年报披露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及时、足额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补足。

    **2008年实际效益系自并购日起至年底,按本公司收购的注入资产的权益比例计算,注入资产在2008向本公司贡献的经审计实际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19,771.56万元;2009年1-6月份向本公司贡献的实际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5,477.74万元(未经审计);截止2009年6月30日累计实现效益25,249.30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番禺锦江系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核准,于2000年6月22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1261100601,税务登记证号码为:粤地税字440113724336394,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505.71万元,公司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锦绣香江花园会所,法定代表人:翟美卿。

    前次交易前,番禺锦江股东及持股比例为:南方香江持股51%,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联合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开发总”)持股49%;前次交易后,股东及持股比例变更为本公司持股51%,联合开发总49%。

    2、增城香江系经广州市工商局核准,于2000年9月28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叁级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1252001586,税务登记证号码为:粤地税字440183728230028,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办公地址:增城市新塘镇陈家林锦绣香江翡翠绿洲商业街A幢三楼,法定代表人:翟美卿。

    前次交易前,增城香江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南方香江持股90%,广州市金九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金九千”)持股10%;前次交易后,增城香江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变更为:本公司股持股90%,广州金九千持股10%。2008年6月,本公司向广州金九千收购其持有的增城香江10%的股权,截至报告日,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3、保定香江系经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2004年6月30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从事经营活动);兼营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专卖的商品除外),信息咨询,仓储服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报经批准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准经营)。地址:保定市新市区朝阳路副71号,法定代表人:罗馀。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06001001820,税务登记证号码分别包括:国税:冀保国税新市字130302763442579;地税:冀保地税新市字130602763442579,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前次交易前,保定香江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南方香江持股90%,广州金九千持股10%;前次交易后,股东及持股比例变更为:本公司持股90%,广州金九千持股10%。2008年6月,本公司向广州金九千收购其持有的保定香江10%的股权。截至报告日,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4、成都香江系经成都市新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2006年8月7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场地租赁;物业管理;销售家具及家居用品。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101251001587,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为:川税蓉字510114790045333号,地税为:川地税蓉字510114790045333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办公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繁清路222号镇政府四楼,法定代表人:刘志强。

    前次交易前,成都香江股东为南方香江,持股比例为100%;本次交易后,股东变更为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5、天津华运系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1981年12月11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物资、商品储存、汽车货运、装卸搬运、代办货物包装托运、铁路专用线使用、市场经营及管理服务;百货、五金交电、化工(危险品除外)、装饰材料、花卉、观赏鱼、宠物及器材用品、工艺品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审批项目的以批准件及批准时限为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2010210044395,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为:津国税字120102103218694号,地税为:津地税字120102103218694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 万元。

    前次交易前,天津华运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劝业”)持股49%,本公司持股30%,南方香江持股21%;前次交易后,天津华运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变更为:津劝业持股49%,本公司持股50%,南方香江持股1%。

    前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并收购公司股权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已于2008年2月完成。

    6、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07年4月30日

    (审计评估基准日)

    2008年2月29日

    (资产交割日)

    2008年12月31日2009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番禺锦江51%股权25,037.8426,555.9634,261.8930,761.32
    保定香江90%股权352.71272.2726.95(139.76)
    增城香江90%股权12,498.9215,648.9220,932.4918,141.76
    成都香江100%股权4,477.444,549.614,340.704,796.15
    天津华运20%股权2,028.272,393.092,410.742,406.99
    合计44,395.1849,419.8561,972.7755,966.46

    (注:目标资产各期账面价值=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认购股权比例)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是以发行股份认购资产。发行股份购买的目标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4月30日,截至当日目标资产经审计的账面价值为44,395.18万元。

    目标资产的交割基准日为2008年2月29日,截至当日经审计的账面价值为49,419.85万元,较审计评估基准日2007年4月30日增加了5,024.67万元,增加幅度为11.32%,主要是目标资产实现净利润所致。

    截至2008年12月31日,目标资产经审计的账面价值为61,972.77万元,较资产交割基准日2008年2月29日增加了12,552.92万元,增加幅度为25.40%;较审计评估基准日2007年4月30日增加了17,577.59万元,增加幅度为39.59%,主要是目标资产实现净利润所致。

    截至2009年6月30日,目标资产未经审计的账面价值为55,966.46万元,较2008年12月31日减少了6,006.31万元,减少幅度为9.69%,主要是目标资产向股东分配股利所致;较资产交割基准日2008年2月29日增加了6,546.61万元,增加幅度为13.25%;较审计评估基准日2007年4月30日增加了11,571.28万元,增加幅度为26.06%,主要是目标资产实现净利润所致。

    7、生产经营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股份购买番禺锦江、增城香江、成都香江、保定香江和天津华运五家公司股权后,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商贸物流以及住宅地产,该五家公司资产的注入整体上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资产规模,增加了公司的土地储备,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截至2009年6月30日,该五家公司经营稳定,番禺锦江和增城香江已经成为本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番禺锦江开发的山水华府二期以及增城香江开发的森林半岛三期、四期销售情况良好,销售面积以及成交金额均超出预期;保定香江开发的保定香江家居体验中心主体已经建设完毕,销售以及出租情况良好,预计年底正式营业;成都香江打造的成都家具产业园以及天津华运开发的中国家具商品交易中心正处于项目开发的前期运作中。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 8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