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为果蔬加工和出口,行业利润率一直较低。近年来,受全球金融危机及其他一系列突发事件的影响,导致公司经营环境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给公司经营带来了巨大压力。2007-2008年,公司销售净利率由5.44%下降至1.36%,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由2,049万元下降至584万元,每股收益由0.09元下降至0.03元。2009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08年同期下降21.9%,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亏损277.3万元。
目前,公司业务经营面临着一系列严峻的挑战:一是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国外需求疲软,公司出口收入有所下滑;二是“毒水饺”、“三聚氰铵”等一系列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引发国外消费者对中国食品质量安全的信任危机,导致中国农产品出口大幅度下滑,公司用于检验、检测的食品安全监管成本及通关、市场开拓等销售费用明显增加;三是原料价格上涨导致农作物种植和加工成本上涨;四是人民币汇率升值导致公司汇兑损失增加;五是公司参股投资的桐乡房地产项目出现了较大经营亏损,对公司利润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参股投资的杭州湾大桥虽在2008年5月通车,但其投资效益尚未体现,融资发生的财务费用仍对公司效益产生较大影响。
面对以上现实经营环境,公司认为,若继续经营现有业务,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公司业绩难以有较大程度的实质性提升。因此,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来实现公司业务的转型与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的提升。
(二)亿晶光电拥有优质的光电业务资产,拟借助资本市场谋求进一步发展
光伏发电作为新能源行业中的代表性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良好的盈利能力。亿晶光电作为国内领先的光电制造企业已经在产业链、规模、技术、市场等多方面积累了较强的竞争优势。截至2008年12月31日,亿晶光电总资产15.92亿元,净资产8.34亿元,2008年实现净利润2.79亿元。为进一步推动亿晶光电业务的发展、提升其在全球光电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地位,亿晶光电拟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拓宽融资渠道,为后续发展提供持续推动力。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目的旨在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
本次交易完成后,除民生村镇银行600万股股权外,海通集团现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均被剥离出上市公司,由公司现大股东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承接和安置;同时,亿晶光电将其持有的优质光电业务和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公司将转变为一家规模较大、技术领先、产业链完整、具备较高市场份额和较强竞争力的光伏发电设备制造商,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明显提高,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第四节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根据本公司、亿晶光电股东、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三方签署的《重组框架协议》,本次交易总体方案内容包括:公司将拥有的除600万股民生村镇银行股份以外的所有资产及负债(置出资产),与亿晶光电股东持有的亿晶光电100%股权(置入资产)中相应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就置入资产的价值超过置出资产的部分,公司将向亿晶光电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作为受让该部分资产的对价。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向亿晶光电股东转让其持有的5,000万股公司股份,亿晶光电股东以置出资产及人民币3,000万元现金作为受让该等股份的对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完成后,亿晶光电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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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
(一)资产置换
1、资产置换概况
(1)交易对方
亿晶光电股东。
(2)置入资产
本次交易置入资产为亿晶光电100%股权。
(3)置出资产
本次交易置出资产为海通集团截至2009年9月30日所拥有的除民生村镇银行600万股股权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民生村镇银行股权不纳入此次资产置出范围的原因为:民生村镇银行《公司章程》中规定:发起人认缴的股份3年内不得转让。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份,截至目前尚未满3年,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权尚不能转让。
(4)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置出、置入资产的定价原则为:以经过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9月30日。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置入资产、置出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经初步预估,置入资产的评估值约27.99亿元,置出资产的评估值约6.60亿元。
(5)资产置换
海通集团以置出资产与亿晶光电股东持有的置入资产中等值部分进行交换。
(6)置换差额的处理方式
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之间的差额,由海通集团向亿晶光电股东发行股份进行支付。
(7)期间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除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而发生的成本支出或应承担的税费外,置出资产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变动均由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享有或承担;置入资产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海通集团享有,置入资产运营所产生的亏损由荀建华承担。
海通集团和亿晶光电股东应在资产交割日后30日内聘请中介机构对上述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期间损益进行审计确认。如置入资产在期间内发生亏损,则亏损部分由荀建华以现金方式向海通集团补足。
2、与置出资产相关债务的处理
根据《重组框架协议》,海通集团的负债将被剥离,海通集团和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及时取得有关债权人出具的明确同意在交割日或之前将海通集团债务转移至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指定主体的书面文件、及有关担保权人出具的明确同意在交割日或之前解除海通集团现有担保责任的书面文件。
3、与置出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与置出资产相关的员工(包括所有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劳动和社保关系,由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负责安置,安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承担。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概况
海通集团向亿晶光电股东发行股份,购买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之间的差额部分。
2、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发行对象:荀建华、建银光电、博华投资、荀建平、姚志中。
认购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以置入资产扣除与置出资产等值部分后剩余的部分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4、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由于公司股票已于2009年8月18日起停牌,按上述方法确定的发行价格为8.31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
根据对交易基准日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价值预估,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约为25,700万股。
本次发行股份的最终数量将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6、发行股份拟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
亿晶光电股东以其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之间的差额认购本次海通集团发行的股份。置出、置入资产的定价原则为:以经过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
7、锁定期安排
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亿晶光电股东承诺认购的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8、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置出资产换股
亿晶光电股东以在资产置换中取得的置出资产加3,000万元现金,与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的海通集团5,000万股股份进行交换,互不进行其他补偿。置出资产换股完成后,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取得置出资产,亿晶光电股东取得上述海通集团5,000万股股份。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重组框架协议》,亿晶光电股东拟受让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本公司5,000万股存量股份,且本公司向亿晶光电股东发行约25,700万股新股。按照荀建华在亿晶光电中出资比例计算,前述发行股份和存量股份转让完成后,荀建华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与潜在控股股东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情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陈龙海持有本公司5,208.91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2.6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若按本次发行数量25,700万股计算,按照亿晶光电股东现有出资比例,股份发行和置出资产换股后,荀建华将持有公司22,141万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45.4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五、本次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手续
本次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有关事项的批准;
2、亿晶光电股东内部有权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批准;
3、商务部对建银光电参与本次交易的核准;
4、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
5、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本次交易而需要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第五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置出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置出资产范围
本次交易中,置出资产范围为截至2009年9月30日海通集团所拥有的除民生村镇银行600万股股权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母公司直接持有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以及下属各全资子公司、参控股公司的股权。
拟置出的主要股权类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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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置出资产历史财务指标
置出资产历史财务指标参见本预案之“第一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四、公司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二、置入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海通集团拟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亿晶光电100%股权。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日期:2003年5月7日
注册资本:35,860万元
法定代表人:荀建华
注册地址:金坛市尧塘镇金武路18号
营业执照号:320400400017283
税务登记证:320482748721887
主营业务:单晶硅棒、单晶硅(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及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及销售
(二)历史沿革
1、亿晶光电设立
2003年5月7日,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经常州市金坛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荀建华,住所为金坛市尧塘镇汤庄东大街。经营范围为单晶硅、多晶硅、石英制品的技术开发及制造。(以上范围凡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取得专项许可手续后经营)
2003年4月18日,金坛金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坛信会验【2003】第8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3年4月16日,亿晶光电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亿晶光电设立时,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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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5年2月第一次增资
2005年2月18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亿晶光电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变更为1,200万元人民币。
2005年2月21日,常州延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常延陵验(2005)第022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5年2月21日,亿晶光电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1,200万元。
2005年2月22日,常州市金坛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320482210130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亿晶光电的出资方及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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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5年12月第二次增资并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05年8月29日,常州市外商投资管理委员会出具常外资委金【2005】020号《关于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批准亿晶光电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增至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新增外资个人苏广雄出资6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变更为单晶硅、多晶硅、石英制品的研发生产和单晶炉、电控设备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国内采购货物的出口业务。2005年10月1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了批准号为商外资苏府资字【2005】622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5年12月20日,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企合苏常总副字第004390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亿晶光电的出资方及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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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5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年12月21日,苏广雄与香港万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苏广雄所持有的亿晶光电30%股权计600万出资额转让给香港万力。
2005年12月21号,常州市外商投资管理委员会出具常外资委金【2005】071号《关于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此次转让。2005年12月2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换发了商外资苏府资字【2005】62270号批准证书。
2006年3月9日,延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常延陵外验(2006)第030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6年3月9日,亿晶光电的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已经缴足。
2006年3月9日,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注册号为企合苏常总副字第004390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出资方及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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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7年7月第三次增资
2007年3月31日,亿晶光电董事会做出决议,同意将亿晶光电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亿元。原股东以其在亿晶光电的税后利润及现金共计3,058.50万元对亿晶光电增资;同时新股东建银国际以5,000万港元折合人民币4,941.50万元认购亿晶光电9.8%的股权(其中549.60万元投入亿晶光电的注册资本、其余4,391.9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时所有股东同意将前述资本溢价4,391.90万元按各股东持股比例转增注册资本。
2007年5月16日,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苏外经贸资审字【2007】第040040号《关于同意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此次增资。2007年5月2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亿晶光电换发了商外资苏府资字【2005】62270号批准证书。
2007年8月19日,延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常延陵外验(2007)第033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7年8月6日,亿晶光电的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已经缴足。
2007年8月27日,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注册号为企合苏常总副字第004390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出资方及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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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8年3月第四次增资
2007年10月25日,亿晶光电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同意将亿晶光电的注册资本增加至35,860万元,其中建银国际以20,000万港元(折合人民币19,080万元)认购亿晶光电6.2%的股权(其中,2,030万元作为亿晶光电的注册资本,其余17,0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同意荀建华注入资金6,78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新增注册资本)。
同时,所有股东同意将上述17,050万元资本公积金按各股东对亿晶光电的持股比例转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亿晶光电的注册资本增至35,860万元。
2007年11月13日,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苏外经贸资审字【2007】第04101号《关于同意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此次增资。江苏省人民政府换发了商外资苏府资字【2005】62270号批准证书。
2008年3月11日,延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常延陵外验(2008)第031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8年3月11日,亿晶光电的注册资本35,860万元人民币已经缴足。
2008年3月13日,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注册号为32040040001728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出资方及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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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8年8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8年6月5日,亿晶光电董事会决议同意建银国际将其持有的亿晶光电16%的股权以1港元转让给建银光电,其他股东一致同意此次股权转让。
2008年8月8日,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苏外经贸资审字【2008】第04079号《关于同意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2008年8月1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换发了商外资苏府资字【2005】62270号批准证书。
2008年8月14日,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注册号为32040040001728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出资方及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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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09年4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8年10月18日,亿晶光电董事会决议同意荀建华将其持有的亿晶光电9%的股权以人民币100万元转让给博华投资,其他股东一致同意此次股权转让。
2009年1月19日,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苏外经贸资审【2009】第040004号《关于同意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经营范围的批复》,同意此次股权转让。江苏省人民政府换发了商外资苏府资字【2005】62270号批准证书。
2009年4月22日,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注册号为32040040001728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出资方及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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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9年7月底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9年7月12日,亿晶光电董事会决议同意香港万力将其持有的亿晶光电的14.39%股权以人民币13,095万元转让给荀建华,其他股东一致同意此次股权转让。
2009年9月15日,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注册号为32040040001728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出资方及出资比例如下:
■
(三)主要财务指标
亿晶光电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截至2009年7月末(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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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亿晶光电股权的权属情况
亿晶光电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权属清晰。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上述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权利限制情况,亿晶光电亦不存在诉讼、仲裁等重大法律纠纷情形。
(五)亿晶光电主要资产的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的抵押情况
截至2009年6月30日,亿晶光电的主要土地及房屋的抵押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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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09年6月30日,亿晶光电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09年6月30日,亿晶光电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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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负债中,短期借款主要为亿晶光电向中国建设银行金坛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坛市支行等银行的借款。应付票据主要因公司日常经营中使用承兑汇票所产生。应付账款为公司日常经营中原材料采购相关业务的款项余额。
(六)亿晶光电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及管理团队
亿晶光电的主营业务为单晶硅棒、单晶硅(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及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及销售。光伏产业链包括多晶硅原材料制造、硅棒/硅锭、硅片生产、太阳能电池片制造、组件封装和光伏系统应用等环节。亿晶光电自2003年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光伏主业的发展,不断完善产业链,从最初的硅棒、切片延伸到电池片、组件,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成为国内仅有的几家拥有垂直一体化产业链的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之一,产品产量居国内同行业前列;亿晶光电在生产经营中能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近三年来没有发生污染事故和纠纷,也没有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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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太阳能光伏》2009年5月刊;
注:斜体加粗部分为拥有垂直一体化产业链的太阳能电池供应商。垂直一体化产业链指拥有光伏产业链中的硅棒/硅锭、硅片、太阳能电池片、组件封装等生产环节,且各环节产能完全匹配。
2006年以后,亿晶光电的发展进入到了加速阶段。2006-2008年,销售收入从人民币1.65亿元增长到27.24亿元,年复合增长率306.2%,净利润从人民币6,874万元增长到2.7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00.4%。2009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亿晶光电产品订单及销售价格都有所下滑,电池组件的售价由2008年的2.5-2.8欧元/瓦下降到2009年的1.7-2.3欧元/瓦,导致亿晶光电利润下滑,2009年1至7月实现净利润为8,173.97万元。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渐好转,亿晶光电的经营状况已经逐步恢复至正常水平。
亿晶光电的管理团队有丰富的太阳能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荀建华是国内最早涉足光伏行业的企业家之一,是单晶硅棒拉制、硅片切割等方面的专家,曾荣获“常州市明星企业家”、“十大风云苏商”等称号。常务副总经理孙铁囤,光伏行业的资深专家,是江苏省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近五年先后有二十多篇学术论文在国内外的重要刊物上发表。“深等离子刻蚀制作超厚氧化层”论文在17th PVSEC国际会议获优秀论文奖。
(七)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华日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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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日源的主营业务为单晶硅棒的拉制。该公司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6,275万元,净资产3,426万元;200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4亿元,净利润-2,283万元(经审计)。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华日源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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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晶浆料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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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浆料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用电极膏浆的制造,该公司设立时间较晚,目前主业经营尚未正式开展。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亿晶浆料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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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的预估值和盈利能力的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置出资产详见本节之“一、置出资产情况”之“(一)置出资产范围”。截至2009年7月31日置出资产的账面净值约为4.85亿元,预评估值约为6.60亿元,评估增值率约为36.08%。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置入资产为亿晶光电100%股权,截至2009年7月31日置入资产的账面净值约为9.11亿元,预估值约为27.99亿元,增值率为207.24%。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9月30日,最终的评估值将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结果确定。
四、交易标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根据初步核查及亿晶光电出具的说明,亿晶光电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同时,本次交易拟购买的亿晶光电100%股权亦不存在不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前置条件的情形。
第六节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及依据
一、交易基准日
本次交易以2009年9月30日作为交易基准日。
二、拟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涉及的拟购买资产将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按交易基准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定价。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及依据
根据《重组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由于公司股票已于2009年8月18日起停牌,按上述方法确定的发行价格为8.31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第七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果蔬加工,包括速冻产品、调理产品、脱水产品、罐头产品等,同时还参股房地产行业以及杭州湾跨海大桥的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
本次交易后,公司将持有亿晶光电100%的股权,公司的主业将变更为单晶硅棒、单晶硅(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及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及销售。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2006-2008年,海通集团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74万元、2,049万元、584万元;同期,亿晶光电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6,874万元、14,761万元、27,907万元。2009年上半年,海通集团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277万元,而2009年1至7月,亿晶光电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为8,174万元。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营利能力将得到显著改善。
三、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5.85%的股权,若按本次发行数量25,70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及置出资产换股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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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亿晶光电股东将其持有亿晶光电100%股权注入海通集团。交易完成后,荀建华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后,除通过海通集团间接持有的亿晶光电,荀建华将不再持有与太阳能光伏产业有关的资产,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同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为了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能侵占上市公司商业机会和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荀建华先生出具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荀建华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同业竞争关系。
五、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并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参照公司现行的同类关联交易的合理价格,确定关联交易的公允价格。与此同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中的置入、置出资产均将经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审计和评估,作价客观、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单晶硅棒、单晶硅(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及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及销售。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对关联交易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审核及决策作更为系统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制度。
同时,为保证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荀建华先生已向本公司出具了承诺,荀建华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如在本次交易后的经营活动中与上市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其将促使此类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保证此类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并且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第八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阅读本预案时,除应详细阅读其他章节提供的资料外,还应特别关注本节所述的风险因素。
1、审批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并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建银光电参与本次交易需取得商务部的批准;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豁免要约收购海通集团的申请尚需取得海通集团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有关事项存在无法获得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同时能否取得商务部、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获得核准的具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由资产置换、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置出资产换股构成,三项内容统一实施。如有一项内容未获得批准或核准,可能影响整体方案的实施。因此,本方案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3、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及盈利预测风险
本预案中涉及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业绩描述谨供投资者参考之用,最终的审计数据、资产评估值、盈利预测数据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为准。同时盈利预测数据能否最终实现存在一定的风险。
4、补缴税金对当期损益影响的风险
由于亿晶光电的股东香港万力于2009年7月将持有的亿晶光电股权转让给荀建华,致使亿晶光电的外资占比小于25%,且亿晶光电设立未满十年,因此需补缴以往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根据相关会计处理要求,该部分补缴税金可能需全部确认为当期损益。因补缴的税收优惠数额较大,预计会对亿晶光电2009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5、汇率波动风险
亿晶光电超过90%的产品出口于欧洲等海外市场,主要以美元或欧元结算。2007、2008年,公司汇兑损失分别为197万元和5,925万元。如果未来人民币兑美元或欧元汇率产生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一定影响。公司将采用必要的外汇避险工具来规避以上汇率波动风险。
6、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亿晶光电超过90%的产品出口于欧洲等海外市场,若未来主要出口市场国家对我国太阳能电池产品的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比如对我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开征反倾销税等,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产品与国外同类产品的竞争力,从而影响公司业绩。
7、光伏行业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主营业务将从果蔬加工转为单晶硅棒、硅片切割、太阳能电池片、电池组件的生产和销售。
近年来,在世界各国政策的大力扶持下,以风能、太阳能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发展迅速。我国光伏电池的产量从2001年的3兆瓦上升到2008年的2,500兆瓦1,位列世界第一,约占2008年全球光伏电池总产量的30%。在行业前景光明的大背景下,中国企业在光伏行业投资巨大,已出现了投资过热的现象,特别是上游的多晶硅提纯行业,未来产能过剩问题尤为突出。2009年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市场准入、环评、土地三个方面入手严把产能过剩行业投资和扩张,风能和太阳能也被列入了过剩行业名单。随着2010年后众多光伏企业在投项目产能的集中释放,如果需求不能同步增长,则产能过剩问题将会更加突出。同时,政策扶持一直是光伏行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如果各国政府对太阳能发电的政策性补贴发生变化或国内光伏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国内光伏行业的发展带来重大影响。
1 注:本节中引用的光伏行业数据如无特别说明,均来自北京华研世纪产业咨询有限公司和中国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出版的《2009-2012年太阳能光伏行业发展预测与投资分析》,北京华研世纪产业咨询有限公司和中国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均为国内光伏太阳能行业研究领域的权威机构之一。
主要国家政策动向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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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亿晶光电具有垂直一体化的产业链的优势,但是如果行业出现严重的产能过剩,或者国内外产业环境和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的产能利用不足,盈利能力受到不利影响。
8、技术替代的风险
太阳能电池主要分为晶体硅电池和薄膜电池两种,亿晶光电生产的产品全部为采用晶体硅技术路线的太阳能电池。目前的太阳能电池中,晶体硅电池因其转换效率最高、技术最为成熟、可靠性高等优点一直占据着光伏电池市场的主导地位,占比维持在87%以上,薄膜电池占比不足13%。近年来,由于多晶硅原料价格高企,薄膜太阳能电池的发展速度已经超过晶体硅电池,据专家预测,到2010年,薄膜太阳能电池的占比将达到20%以上。
如果未来薄膜光伏电池能在光电转化率等方面出现重大突破或者有其他效率更高的太阳能电池出现,则公司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将面临被替代的风险,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9、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多晶硅是晶体硅光伏电池的主要原材料,多晶硅的生产在2008年以前为国际厂商垄断,其价格在需求拉动下飙升,从2003年约25美元/公斤上涨至2008年最高值约320美元/公斤。在高利润率驱动下,多晶硅产能迅速增加,供需于2008年下半年出现逆转,目前市场价格回落至60美元/公斤左右。由于公司2008年的订单较多,为保持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原料库存比较大,特别是2008年10月后库存高价硅材料比较多,硅材料价格大幅下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是到2009年4月,硅材料结存价已与购买价持平,高价硅材料基本消化完毕。
尽管随着国内多晶硅产能的逐步释放,多晶硅价格再度大幅上升的可能性比较小,但如果未来多晶硅的价格出现大的波动,仍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未来,公司将采取更有效的存货管理方式,缩短原材料库存周期,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
10、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荀建华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将达到约45.46%,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有可能通过行使投票权或其它方式对本公司的经营决策等方面进行控制,从而给中小股东带来一定风险。
11、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本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相关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第九节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对相关股价敏感信息的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在召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本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师、评估师对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3、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未实现盈利预测的补偿措施
根据《重组办法》,公司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荀建华将与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承诺若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将以现金补足其差额。
5、股份锁定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由于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6、网络投票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第十节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
本公司已聘请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通过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海通集团本次交易及重组预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次交易有利于海通集团改善财务状况,提升盈利能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保护海通集团广大股东的利益。
鉴于本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审核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届时中信证券将根据《重组办法》及相关业务准则,对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组方案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十一节 交易各方的声明与承诺
一、本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承诺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承诺
作为海通集团拟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亿晶光电股东就其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郑重声明如下:
1、本人(公司)已向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人(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保证,本人(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潜在第一大股东,且其与公司股东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本次交易的置出资产存在交易安排,因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突出公司主业,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重组预案以及签订的相关框架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组预案具备可操作性。
4、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公司拟购买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并将对公司编制的盈利预测出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交易价格将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由相关方协商确定。
5、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同意《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 月 日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 资本 | 业务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 日期 | 注册地 | 股权 比例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销售收入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1 | 浙江海通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3,000 万元 | 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 陈龙海 | 2000.9 | 浙江省 慈溪市 | 100% | 5,810.5 | 3,775.1 | 33,033.1 | 2.0 |
2 | 海通食品集团余姚有限公司 | 552 万美元 | 果蔬速冻、冷藏、保鲜、果蔬原汁、果汁饮料、果蔬罐头加工等 | 陈龙海 | 1999.4 | 浙江省 余姚市 | 96.8% | 19,180.3 | 8,289.5 | 13,674.6 | 831.6 |
3 | 海通食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5,000 万元 | 生产脱水调味蛋花颗粒;销售预包装食品;实业投资,企业投资管理等 | 陈龙海 | 2004.5 | 上海市 松江区 | 90% | 9,727.8 | 3,833.2 | 167.5 | -458.7 |
4 | 上海市环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000 万元 | 实业投资,企业投资管理等 | 陈龙海 | 2003.8 | 上海市 长宁区 | 90% | 1,286.3 | 291.1 | 2,632.9 | 310.2 |
5 | 上虞市海通农业有限公司 | 500 万元 | 农作物种植、收购、销售;水产养殖;农业技术开发、服务等 | 陈龙海 | 2003.2 | 浙江省 上虞市 | 90% | 284.6 | 224.8 | 230.8 | -36.8 |
6 | 宁海卡依之食品有限公司 | 100 万美元 | 罐头、酱腌菜加工;仓储服务;果蔬、水产品加工 | 陈龙海 | 1998.12 | 浙江省 宁海县 | 75% | 4,749.8 | 332.8 | 3,982.0 | -3.8 |
7 | 宁波富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12 万美元 | 果蔬、瓜果、薯类、花卉种植;农技开发及相关信息咨询 | 陈龙海 | 2000.3 | 浙江省 慈溪市 | 65% | 108.0 | -92.1 | 1.3 | -29.0 |
8 | 浙江金吉达海通食品有限公司 | 300 万美元 | 净菜生产加工项目的筹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 | Tanios Eduardo Viviani Jorg | 2008.12 | 浙江省 慈溪市 | 25% | - | - | - | - |
9 | 浙江海通全必客食品有限公司 | 400 万美元 | 真空冷冻干燥面饼、干燥冷冻蔬菜、饮料、糕点、方便食品制造、加工 | 何圣华 | 2003.5 | 浙江省 慈溪市 | 60% | 4,712.4 | 4,228.7 | 4,671.1 | 945.8 |
10 | 宁波海通大雄食品有限公司 | 31.25 万美元 | 调味料、冷冻蔬菜食品开发、加工 | 陈龙海 | 2003.4 | 浙江省 慈溪市 | 52% | 147.3 | 143.6 | 20.1 | -8.0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 资本 | 业务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 日期 | 注册地 | 股权 比例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销售收入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11 | 宁波万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0 万元 | 计算机网络技术研究、开发、服务等 | 华毅 | 2009.7 | 浙江省 慈溪市 | 40% | - | - | - | - |
12 | 慈溪建桥投资有限公司 | 35,529 万元 | 项目投资 | 陈龙海 | 2001.7 | 浙江省 慈溪市 | 33.4% | 417,232.2 | 35,529.8 | 0 | 46.6 |
13 | 桐乡市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 万元 | 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服务 | 俞雪儿 | 2004.6 | 浙江省 桐乡市 | 30% | 40,633.60 | 294.5 | 2251.5 | -588.6 |
14 | 慈溪市四海农机专业合作社 | 150 万元 | 为本社成员提供农业机械服务等 | 王巍 | 2009.6 | 浙江省 慈溪市 | 20% | - | - | - | - |
15 | 慈溪恒隆商务有限公司 | 16,150 万元 | 会议及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服务。 | 陈龙海 | 2006.3 | 浙江省 慈溪市 | 5.90% | 16,629.50 | 16,150 | 0 | 0 |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荀建华 | 270 | 90% |
荀建平 | 15 | 5% |
姚志中 | 15 | 5% |
合 计 | 300 | 100% |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荀建华 | 1,080 | 90% |
荀建平 | 60 | 5% |
姚志中 | 60 | 5% |
合 计 | 1,200 | 100% |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荀建华 | 1,280 | 64% |
荀建平 | 60 | 3% |
姚志中 | 60 | 3% |
苏广雄 | 600 | 30% |
合 计 | 2,000 | 100% |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荀建华 | 1,280 | 64% |
荀建平 | 60 | 3% |
姚志中 | 60 | 3% |
香港万力 | 600 | 30% |
合 计 | 2,000 | 100% |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荀建华 | 5,772 | 57.72% |
荀建平 | 271 | 2.71% |
姚志中 | 271 | 2.71% |
香港万力 | 2,706 | 27.06% |
建银国际 | 980 | 9.80% |
合 计 | 10,000 | 100% |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荀建华 | 23,929.50 | 66.73% |
荀建平 | 516.50 | 1.44% |
姚志中 | 516.50 | 1.44% |
香港万力 | 5,159.50 | 14.39% |
建银国际 | 5,738.00 | 16.00% |
合 计 | 35,860.00 | 100% |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荀建华 | 23,929.50 | 66.73% |
荀建平 | 516.50 | 1.44% |
姚志中 | 516.50 | 1.44% |
香港万力 | 5,159.50 | 14.39% |
建银光电 | 5,738.00 | 16.00% |
合 计 | 35,860.00 | 100.00% |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荀建华 | 20,702.10 | 57.73% |
荀建平 | 516.5 | 1.44% |
姚志中 | 516.5 | 1.44% |
香港万力 | 5,159.50 | 14.39% |
建银光电 | 5,738.00 | 16.00% |
博华投资 | 3,227.40 | 9.00% |
合 计 | 35,860.00 | 100.00% |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荀建华 | 25,861.6 | 72.12% |
荀建平 | 516.5 | 1.44% |
姚志中 | 516.5 | 1.44% |
建银光电 | 5,738.00 | 16.00% |
博华投资 | 3,227.40 | 9.00% |
合 计 | 35,860.00 | 100.00% |
科目 | 2009-7-31 | 2008-12-31 | 2007-12-31 | 2006-12-31 |
流动资产 | 977,273,194 | 901,320,060 | 397,215,101 | 116,911,029 |
资产总计 | 1,746,273,935 | 1,591,610,698 | 773,918,012 | 167,953,872 |
流动负债 | 825,641,473 | 743,643,950 | 221,979,297 | 54,287,846 |
负债合计 | 835,227,413 | 748,610,060 | 222,747,127 | 54,827,846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58,600,000 | 358,600,000 | 188,100,000 | 20,000,000 |
未分配利润 | 460,282,018 | 383,670,779 | 154,304,386 | 81,429,60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11,046,522 | 834,435,284 | 551,170,885 | 113,126,026 |
资产负债率 | 47.83% | 47.57% | 28.78% | 32.64% |
科目 | 2009年1-7月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营业收入 | 790,528,970.48 | 2,724,082,241.50 | 634,408,877.14 | 165,095,209.19 |
利润总额 | 93,416,781.62 | 294,194,940.27 | 147,611,526.53 | 69,118,499.65 |
净利润 | 81,739,683.91 | 279,065,962.75 | 147,611,526.53 | 68,739,553.75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房屋坐落 | 房屋面积 | 债权人 | 抵押期限 |
村镇字第CZ0100367号 | 金坛市金武路18号 | 16,269.4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市支行 | 2008年5月30日-2010年5月29日 |
土地使用权证号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 | 债权人 | 抵押期限 |
坛国用(2005)第6600号 | 金坛市尧塘镇尧汤公路红旗段 | 23,929.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市支行 | 2008年6月22日-2010年6月21日 |
坛国用(2007)第400047号 | 金坛市尧塘镇西榭村金武路北 | 79,46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市支行 | 2007年3月30日-2009年3月29日 |
坛国用(2008)第9046号 | 金坛经济开发区上泗庄村经十一路西侧 | 43,58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市支行 | 2008年4月7日 -2010年4月6日 |
科目 | 金额(元) | 占比 |
短期借款 | 703,650,000.00 | 74.78% |
应付票据 | 75,500,000.00 | 8.02% |
应付帐款 | 163,393,501.72 | 17.36% |
负债合计 | 940,951,602.19 | 100.00%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晶体硅电池片产量(MW) |
1 |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497 |
2 | 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 281.5 |
3 | 河北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 | 277 |
4 | 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 | 209 |
5 | 江苏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 | 189 |
6 | 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 | 110.92 |
7 | 阿特斯光伏电子(常熟)有限公司 | 108 |
8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99.665 |
9 | 宁波太阳能电池有限公司 | 97 |
10 | 江阴俊鑫科技有限公司 | 65 |
合计 | 1934.085 | |
国内总产量 | 2573.685 |
名 称 | 江苏华日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住 所 | 江苏省金坛市尧塘镇工业园区 |
法定代表人 | 荀建华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从事单晶硅、多晶硅、石英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 |
成立时间 | 2003年10月29日 |
出资人 | 出资金额(万元) | 占比 |
亿晶光电 | 2,250 | 75% |
信龙贸易有限公司 | 750 | 25% |
合计 | 3,000 | 100% |
名 称 | 常州亿晶太阳能浆料制造有限公司 |
住 所 | 金坛市尧塘镇金武路18号 |
法定代表人 | 荀建华 |
注册资本 | 1,8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太阳能电池用电极膏浆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 |
成立时间 | 2009年2月27日 |
出资人 | 出资金额(万元) | 占比 |
亿晶光电 | 1,260 | 70% |
日本则武株式会社 | 540 | 30% |
合计 | 1,800 | 100% |
股东名称 | 交易前 | 交易后 | ||
股份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陈龙海 | 5,209 | 22.64% | 2,001 | 4.11% |
周乐群 | 1,479 | 6.43% | 568 | 1.17% |
毛培成 | 1,202 | 5.22% | 462 | 0.95% |
罗镇江 | 229 | 1.00% | 88 | 0.18% |
其他股东 | 14,884 | 64.71% | 14,884 | 30.56% |
荀建华 | - | - | 22,141 | 45.46% |
荀建平 | - | - | 442 | 0.91% |
姚志中 | - | - | 442 | 0.91% |
建银国际 | - | - | 4,912 | 10.09% |
博华投资 | - | - | 2,763 | 5.67% |
股份合计 | 23,003 | 100.00% | 48,703 | 100.00% |
国家 | 政策动向 |
德国 | 1991年实施 “1000屋顶计划”, 1998年提出“ 10万屋顶计划”。2004年改革电价策略,45.7~57.4欧分/Kwh,逐年递减5%~6.5%。 |
日本 | 1994年开始执行对光伏项目投资50%的补贴政策,逐年递减,2006年终止。为实现2050年减排60%~80%的目标,规划2020年前,70%的新建住宅安装太阳能电池板。2009年4月出台的经济刺激计划中,包括太阳能在内的环境保护项目总支出计划为1.6 万亿日元。 |
西班牙 | 2007年重新启动电价政策,电价为44欧分/Kwh,2008年10月调整为29~33欧分/Kwh。2009年,将光伏补贴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将补贴幅度平均下调26%左右,并设定了装机上限为500兆瓦。 |
美国 | 居民和企业购买小型光伏系统可以获得2.5美圆/瓦的补贴,政府或事业单位可以获得3.25美圆/瓦的补贴。奥巴马新政提出,新能源发电量到2012年达到总量的10%,到2025年达到总量的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