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签订
《资产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年5月21日,公司与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简称“重庆轻纺”)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书》。公司将位于重庆的卫浴资产(包括机器设备、厂房、土地使用权等)转让给重庆轻纺,重庆轻纺承接上述被收购资产抵押对应的153,800,000元银行债务(详细情况见2009年5月22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拟转让资产的账面值为171,167,139.77元。重庆轻纺已按《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向公司支付了5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2009年9月14日,公司与重庆轻纺根据资产交接及债务承接的实际情况,就调整资产转让方式及范围事宜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一、除2009年5月21日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书》所约定的转让资产外,公司增加向重庆轻纺转让的资产范围。增加的资产为:
(一) 公司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138号处房产(房地产证2007字第23126、23127号),总面积1468.80平方米。其中:商场面积1323.91平方米,库房面积144.89平方米。
(二) 公司拥有的位于江津市油溪镇石羊坝土地使用权(津国用2003字第00673号,总面积为12,863平方米)。
二、公司向重庆轻纺转让资产的方式调整为:公司将拟转让资产(含增加的拟转让资产)全部通过增资方式转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四维卫浴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卫浴”)。公司在完成重庆卫浴的增资手续后,再将持有重庆卫浴100%的股权转让给重庆轻纺。
三、重庆轻纺已向公司支付的500万元资产转让履约保证金转为重庆轻纺向公司支付的关于重庆卫浴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保证金,并在该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自动转为应向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
四、重庆轻纺同意承接公司截止2009年5月31日欠付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贷款本金22,635万元及相应的利息1,600万元,共计24,235万元。
五、公司完成重庆卫浴增资手续后,聘请重庆轻纺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重庆卫浴进行审计。重庆卫浴的审计净资产作为重庆卫浴股权转让价格的定价依据。双方根据审计结果另行签订重庆卫浴股权转让协议。
六、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和重庆轻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目前,公司已聘请中介机构对拟增资重庆卫浴的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并将于近日召开董事会审议《资产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及增资重庆卫浴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145 股票简称:四维控股 公告编号:2009-36
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国有股权转让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09年9月16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934号),国务院国资委同意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将所持本公司7152.3077万股国家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94%)全部转让给深圳市益峰源实业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仍为377,685,000股。其中:深圳市益峰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71,523,07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94%。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