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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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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1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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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安GAC1”认股权证终止交易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份各产品销售数据快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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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中长期资本规划的公告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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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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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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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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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
    2009年09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401         股票简称:*ST 申龙     公告编号:临2009-019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3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字[2009]16号《关于对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因公司2006年、2007年、2008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14.1.9条的规定,本所决定自2009年4月2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

      在暂停上市后,公司积极为恢复上市开展工作,现就公司恢复上市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目前恢复上市工作进展情况

      1、公司积极围绕主营业务,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全力以赴继续与债权银团等各方面保持沟通,努力创造条件寻求重组机会,争取各方支持,力争通过引进资金实力强、发展前景好、盈利能力强的战略投资者,注入优质资产及业务,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股票尽快恢复上市创造积极有利的条件。

      二、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

      (一)股票被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期年度报告;

      (二)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亏损;

      (三)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但未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四)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五)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同意;

      (六)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上交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七)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

      (八)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九)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公司若出现上述任一情况,本公司的股票有被终止上市的可能。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运作,切实履行有关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