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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9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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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版:披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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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1版:披 露
    信息披露导读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
    第一创业证券开放式基金网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公司债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提示性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澄清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今日停牌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2009)10号
    权证最后交易日不同于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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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提示性公告
    2009年09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09-046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三维通信”)公开增发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09 号文核准。本次增发的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发行公告及网下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09 年9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现将本次增发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发股份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809万元。本次增发A 股发行价格为17.59元/股。本次增发股票网上申购简称为“三维增发”,申购代码为“072115”。

    本次发行采取原A 股股东优先认购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原A 股股东放弃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在网上、网下进行发售。原A 股股东通过网上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原A 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9 年9月17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 股持股数量以10:2.5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公司原A 股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本次增发投资者的申购日为:2009 年9月18日。

    二、公司原A 股股东优先认购权的规定

    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A 股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A 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9 年9月17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 股持股数量以10:2.5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3,000万股,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100%。公司原A 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申购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申购简称为“三维增发”,申购代码为“072115”。

    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数量最低为1 股,最高不得超过其股权登记日2009年9月17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 股持股数量乘以配售比例(计算结果只取整数部分精确到1 股)。如原A 股股东申购股数超过其可优先认购股数,则超出部分与其他网上申购的部分一起参加比例配售。公司原A 股股东放弃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2009 年9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和《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 股网下发行公告》的规定进行发售。

    公司原A 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申购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申购简称为“三维增发”,申购代码为“072115”。

    申购款=申购股数×17.59元/股

    三、其它投资者和公司原A 股股东非优先认购权部分申购的规定

    除公司原A 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外,公司原A 股股东和其他投资者还可以参与非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非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分为网上申购和网下申购。

    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A 股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1、网上申购部分

    参与网上申购的每个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下限为1 股,参与本次申购的每个投资者的网上(含优先认购权部分)申购上限为1,500万股。网上申购代码为“072115”,申购简称为“三维增发”。参与申购的每个股票账户应按申购价格和股数缴纳足额申购款,申购款=申购股数×17.59元/股。

    2、网下申购部分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每张《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申购表》的申购下限为50万股,否则视为无效申购。超过50万股的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上限为1,500万股。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申购表进行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号码为:010-66297280、010-66297299、010-66297221。投资者须于2009 年9月18日(T 日)15:00 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①《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 股申购表》(可从www.p5w.net网站下载)

    ②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 深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④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⑥ 支付申购定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

    投资者填写的申购表连同划款凭证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必须缴纳申购款的20%作为申购定金,且须在网下申购日2009 年9月18日(T 日)15:00 时前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划出申购定金,并于当日15:00 时前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复印件。投资者须确保申购定金于2009 年9月18日(T 日)17:00 时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定金或缴纳的定金不足均为无效申购。敬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划转的在途时间。

    申购款=申购股数×17.59元/股

    申购定金=申购款×20%

    申购定金请划至如下收款银行账户:

    户名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户110060149018170043503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100000023
    同城票据交换号149
    联行行号61113
    联系人李妍
    联系电话010-66102061

    本次增发不作除权安排,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三维通信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发行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