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2009年9月15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利·乳都科技示范园项目投资的请示》。
该项目预计投资金额为40636.28万元。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九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ST伊利 股票代码:600887 公告编号:临2009-13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方名称: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投资金额为40636.28万元
●建 设 期:17个月
●投资项目名称:伊利·乳都科技示范园项目
一、对外投资概述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金山开发区投资建设伊利·乳都科技示范园项目,投资金额为40636.28万元。
本项目的实施单位为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是根据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08年度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进行实施。此项目已于2009年9月1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9年9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投资行为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1993年6月成立,于1996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
本项目计划以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运作。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计划在呼和浩特市土左旗金山开发区投资建设伊利·乳都科技示范园项目,投资金额为40636.28万元,预计建设期为17个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决议;
2、伊利·乳都科技示范园项目建议书。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