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二00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9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与会人员。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独立董事郭蓉子因已提出辞职,未参与本次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选和更换董事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接本公司控股股东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通知,因工作需要,拟增选2名董事,1名独立董事,更换夏协安先生、杨长安先生、宋凤莲女士3名董事;并提名钱汉新先生、滕祖昌先生、朱忠良先生、龚晓超先生、范震东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提名徐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上5名董事候选人、1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10月10日上午10:30
(二)、会议地点:武汉市滨湖大厦四楼会议室(武汉市武昌东湖路325号)
(三)、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关于增选和更换董事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①增选钱汉新先生为董事;
②增选滕祖昌先生为董事;
③增选徐军先生为独立董事;
④更换董事夏协安先生,候选董事朱忠良先生;
⑤更换董事杨长安先生,候选董事龚晓超先生;
⑥更换董事宋凤莲先生,候选董事范震东先生;
2、审议《关于更换监事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①更换监事李佳先生,候选监事彭惠珍女士;
②更换监事许中元先生,候选监事江波先生。
(四)、出席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
2、截止2009年9月30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五)、会议登记日:2009年10月9日上午8:30-5:00。
(六)、会议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09年10月9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会议登记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628号亚洲贸易广场B座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30070
联系电话:027-87654767
传真:027-87654767
联系人:刘彦萍 陈秀娟
(八)、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
3、对不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并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日期:
附件二:董事及监事候选人简历
1、董事候选人简历
钱汉新:男,中国国籍,57岁,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崇明县工业委员会主任、书记;上海久远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上海仰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上海凯迪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上海塑胶线厂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熊猫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4月起任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滕祖昌:男,中国国籍,45岁,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崇明水泵厂厂长;崇明远东冰箱厂厂长;上海久远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久禄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欣九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凯迪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塑胶线厂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熊猫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忠良:男,中国国籍,57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市崇明县经济委员会体改办副主任、审计科科长,上海市远东冰箱厂副厂长,上海协力簧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崇明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副主任,崇明县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区县工业管理局财务处处长,现任仰帆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龚晓超:男,中国国籍,45岁,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崇明支行信贷科长、国际业务部经理、客户部经理,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高级客户经理;上海裕生特种线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裕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上海裕科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塑胶线厂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熊猫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范震东:男,中国国籍,54岁,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获2007年度“全国轻工业行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历任济南铁路局助理工程师;上海市崇明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崇明县工业委员会副书记、工业局副局长、局长;上海市崇明县大同镇镇长;上海康阔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裁;上海塑胶线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上海熊猫电线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07年12月起任上海熊猫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军:男,中国国籍,41岁,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曾任上海国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07年4月2日起任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监事候选人简历
彭惠珍:女,中国国籍,54岁,大专学历。历任上海第十五毛纺织厂财务科长;上海久远企业集团公司财务主管;上海凯迪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济师;上海塑胶线厂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熊猫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江波:男,中国国籍,50岁,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机械修造厂团支部书记;崇明财税局税政科副科长;上海海关驻崇明办事处办公室副主任、加工贸易科科长、通关科科长;上海天鹤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徐军为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2009年9月14日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军,作为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徐军
2009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ST国药 公告编号:2009-50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09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接本公司控股股东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通知,因工作需要,拟更换李佳、许中元两名监事;并提名彭惠珍、江波为监事候选人,供监事会审查其任职资格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上2名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无反对,无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9月18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彭惠珍:女,中国国籍,54岁,大专学历。历任上海第十五毛纺织厂财务科长;上海久远企业集团公司财务主管;上海凯迪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济师;上海塑胶线厂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熊猫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江波:男,中国国籍,50岁,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机械修造厂团支部书记;崇明财税局税政科副科长;上海海关驻崇明办事处办公室副主任、加工贸易科科长、通关科科长;上海天鹤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