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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充实完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更加注重推进结构调整,更加注重加快自主创新,更加注重加强节能环保,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开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
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2009年9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9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4人,候补中央委员163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七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党务工作者、基层党员和从事党建工作研究的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隆重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大力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北京奥运精神、载人航天精神,万众一心,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加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力度,取得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明显成效,推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健康开展,加快推进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大局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下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