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开违规排放罚单国投电力、湖北能源受牵连
2009年09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阮晓琴 ○编辑 祝建华
⊙记者 阮晓琴 ○编辑 祝建华
国家环境保护部昨天公布了《对2008年脱硫设施非正常运行的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进行处罚的公告》,牵连到上市公司国投电力和拟借壳三环股份整体上市的湖北能源集团。
公告提及的5家单位是: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湖北鄂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鸭溪发电有限公司和甘肃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因为脱硫设施非正常运行而被点名批评并受罚。
其中,湖北鄂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湖北能源集团;甘肃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由国投电力控股。这两家企业因违规,被处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同时,脱硫设施全年投运率在90%以下的,将处1至5倍罚款。据悉,甘肃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违规机组2008年发电量20亿千瓦时,脱硫设施全年投运率70%,低于80%,将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处5倍罚款。另外,公司还会被追缴差额部分二氧化硫排污费。
由于发电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非常大,违规排放企业可能需要“吐出”数百万至上千万元。国家保护部称,追缴情况和处罚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表示,上述公司的违法行为,对其声誉的影响远远超过罚单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