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
2009年09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各结算单位:
按照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休市6天(2009年10月1日—8日,双休日除外)。根据《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现将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休市期间资金清算交收安排通知如下:
一、2009年9月30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9年9月30日,资金交收日为2009年10月9日。
二、2009年10月9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2009年10月1日—9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9年10月9日,资金交收日为2009年10月12日。
三、2009年9月28日、29日、30日发生的B股交易,上海市场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9年10月9日、13日、14日;深圳市场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9年10月9日、12日、13日。
请各结算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