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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2009年09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2009年9月)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4年3月19日。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关于改变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结转周期的公告》的约定,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每月集中支付。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9年9月21日对本基金自2009年8月21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

      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自2009年8月21日起至2009年9月21日(节假日9月19、20日的收益并入前一工作日9月18日),本基金已实现净收益折算的年收益率为1.473%。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9年9月21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上述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9年9月21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9年9月22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9年9月23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9年9月2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9年9月23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和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cxfund.com.cn)查询。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20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投资者于2009年9月21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七、咨询办法

      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3、中国农业银行、长江证券等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9月23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参与投资创业板上市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将旗下基金参与投资创业板上市股票的相关提示性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旗下各只基金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具有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本公司旗下基金(除长信利息收益货币基金之外)可依法参与创业板上市股票的网下申购。

      二、创业板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基金财产可依法投资的“上市交易的股票”类别。本公司旗下基金(除长信利息收益货币基金之外)可依法参与创业板上市股票的网上申购和投资二级市场流通的该等股票。

      三、本公司管理的旗下基金如决定投资创业板股票的,将切实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充分判断其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和风险收益特征是否匹配。本公司将勤勉尽责的管理旗下基金资产,保护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充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以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作为投资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

      创业板市场,是为了适应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发展需要而设立的市场。创业板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创业板的规则差异可能带来的风险、退市风险、公司经营风险、股价大幅波动风险和技术失败风险等。投资于创业板市场可以分享部分自主创新、成长型创业企业发展而带来的利益,但相应的创业板风险可能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持有人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