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97,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博汇转债”)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5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09年9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到下述网址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http://www.sse.com.cn。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本次共发行97,500万元博汇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发行共计97.5万手(975万张)。本次发行的最小申购单位为1手(1,000元,即10张),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
本次发行的博汇转债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若有余额则由承销团包销。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70%:30%。根据实际申购结果,最终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在初定的网下发行数量和网上发行数量之间进行适当回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发售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网上优先认购代码为“704966”,认购简称为“博汇配债”。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代码为“733966”,申购简称为“博汇发债”。
认购1手“博汇配债”的认购价格是1,000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00元),超出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部分的申购金额下限为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1,000手)的必须是10万元(100手)的整数倍,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上限为682,500手,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定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额的2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部分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申购上限为292,500手,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每个申购单位所需资金为1,000元。
本次发行的博汇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博汇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其每股配售1.80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再按1,000元/手转换为手数,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网下优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申购的方式,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
博汇纸业现有总股本504,576,0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博汇转债908,236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3.15%。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东可优先认购博汇转债约665,135手,约占本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68.22%;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可优先认购博汇转债约243,101手,约占本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24.93%。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若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应在申购日2009年9月23日15:00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传真号码010-62230980、62230447、62294677、62294445:
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优先认购表》;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⑥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
参与优先配售的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必须在2009年9月23日17: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请划付至以下列明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股东全称和“博汇转债认购资金”字样):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三里河支行
账户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承销保荐分公司
银行账户:35120188000048368
大额系统支付行号:303100000217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04966 ”,配售简称为“博汇配债”。配售时间为申购日2009年9月23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2009年9月23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投资者网上申购代码为“733966”,申购名称为“博汇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每1个申购单位所需资金为1,000元,超出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292,500手。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法规规定的机构账户外,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购不得撤单。同一账户多次申购除首次申购外,其余申购无效。资金不实的申购亦视为无效申购。
三、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
符合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在申购日2009年9月23日9:00至15:00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继续进行。
(1)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的申购下限为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1,000手)的必须是10万元(100手)的整数倍。本次发行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上限为682,500手。参与本次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博汇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定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额的20%。
欲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申购日(2009年9月23日)15:00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传真号码010-62230980、62230447、62294677、62294445:
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表》;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⑥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
各机构投资者填写的申购表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表》的填表说明。
(2)缴纳定金
每一参与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09年9月23日15:00前缴纳申购定金,定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额的20%。定金请划付至以下列明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申购博汇转债定金”字样):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三里河支行
账户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承销保荐分公司
银行账户:35120188000048368
大额系统支付行号:303100000217
投资者须确保申购定金于2009年9月23日(T日)17:00 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账户,请投资者注意资金的在途时间。未按规定及时缴纳申购定金或缴纳的申购定金不足均为无效申购。
四、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
联 系 人:杨国栋、潘庆峰、房敏
联系电话:0533-8538020
传 真:0533-8538020
2、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5层
联系人:孙嘉薇、周欣、朱俊峰、李琳
联系电话:010-62267799转6938/6940/6941/6943
传真:010-62230980、62230447、62294677、62294445
发行人: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3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