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投资创业板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2009年09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其配套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板上市证券的说明》(基金部函[2009]636号)的相关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旗下部分基金将参与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符合《基金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
二、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判断拟投资的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债券是否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和风险收益特征。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的投资管理办法、投资管理流程等管理制度,并明确了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债券投资的审批权限,对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债券投资进行事前控制;通过明确研究、投资、交易、风险控制等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四、投资风险提示
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债券投资是一种带有较高风险的投资,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但基金持有人仍应特别关注基金由于投资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债券可能带来的净值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的原则参与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的投资,在投资过程中将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切实保护好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