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2009年09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08年9月23日发布了编号为临2008-024号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依据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于2008年9月22日实施首次增持,并自该日起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人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以下简称“本次增持”)。
截至2009年9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2,519,44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本次增持完成后,中国石油集团共持有158,164,597,259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6.42%1。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中国石油集团依据承诺,未减持其所持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以简易程序豁免要约收购之申请。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1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