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与创业板市场投资的公告
2009年09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其配套文件以及基金部函[2009]636号文的相关规定,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相关基金将参与创业板证券的投资交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我公司管理的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基金、友邦华泰价值增长股票基金、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基金、友邦华泰稳本增利债券基金、友邦华泰行业领先股票基金可以投资于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可转换债券以及其他合法证券品种。我公司今后管理的新基金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投资创业板证券将不再另行公告。
2、我公司在投资创业板证券的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注意风险控制,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利益;
3、风险提示:
由于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规模相对较小,多处于创业及成长期,发展相对不成熟。创业板市场存在以下风险:(1)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创业企业经营稳定性整体上低于主板上市公司。(2)上市公司诚信风险。(3)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小,市场估值难,估值结果稳定性差,而且较大数量的股票买卖行为就有可能诱发股价出现大幅波动。从海外创业板市场发展经验看,创业板市场的股价波动幅度显著高于主板市场。(4)创业企业技术风险。将高科技转化为现实的产品或劳务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存在因出现技术失败而造成损失的风险。(5)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高带来的风险。由于创业企业本身的特点,如果中介机构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筛选和监督作用,可能导致所推荐的公司质量不高。
我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