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中国轻工集团将直接控股
2009年09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赵一蕙 ○编辑 裘海亮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裘海亮
中国海诚今日公告,9月22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与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签订了《国有股份划转协议》,海诚总院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54.32%股份,将采用国有股权行政划转方式由中轻集团直接持有。
公司表示,股权划转完成后,中国海诚由中轻集团的三级子企业升级为二级子企业,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国有股东的决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