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经于2009年9月18日公告相关董事会决议以及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现本公司针对本次拟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示信息如下:
一、风险提示
本公司拟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存在审批风险及方案无法实施等诸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特别关注已公告的《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第八节风险因素中所述风险因素;目前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有关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二、关于拟置出、置入资产的评估方法的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的拟置出、置入资产将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本公司已于《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之“第五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中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置出、置入的资产预评估值情况,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置出、置入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9月30日,最终的评估值将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结果确定并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披露。
三、业绩预期及盈利预测
公司已于《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之“第九节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中披露:“根据《重组办法》,公司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荀建华将与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承诺若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将以现金补足其差额。”
目前,公司正在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置出、置入资产的情况进行审计评估,具体的业绩预测、补偿数额及补偿协议的签订情况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披露。
特此公告!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