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2009年09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09-021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9月23日,本公司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沈中民三初字第165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09年7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辽宁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沈阳松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债务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为辽宁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要求沈阳松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清偿1600万元的债务及其利息27,333,802.68元,该债务中的部分债务为本公司于2007年2月经债权人辽宁省财政厅同意转移至沈阳松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由其承接(债务转移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07年2月14日和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07-002号及2007-005号临时公告)。
2009年8月1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上述案件;2009年9月14日,辽宁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准许辽宁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该案件的审理费用由辽宁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