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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9年09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包钢稀土         编号:(临)2009—016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概述

      2009 年9 月24 日,《经济参考报》刊登了题为《中投携手包钢 谋建稀土龙头企业》的报道。该报道称:“受包头市政府和包钢集团的邀请,中投公司和旗下建银投资的有关人士日前到包钢集团考察”;“中投公司参与的稀土收储计划绝对是大手笔,双方的谈判框架是与包钢集团成立一家注册资本高达数十亿的新公司,这家公司专门从事稀土的开采、收储业务,兼有整合内蒙古自治区内稀土矿产资源的目的,而中投公司的持股比例将超过80%。”

      二、澄清声明

      经向公司内部负责接待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解,今年九月中旬,中投公司及旗下的建银投资的有关人士到包钢稀土考察,并非报道中提及的与包钢(集团)公司进行接触。在考察期间,双方就稀土产业发展前景及可能的合作进行了一些探讨,但双方均未提出明确的合作模式,也未达成任何合作方案的框架或签署任何合作意向及协议。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