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9年7月底,各类机构持股市值占流通市值的比重超过六成,机构投资者成为证券市场主导力量。
⊙记者 潘圣韬 ○编辑 王颖
入市规模持续上升
上世纪60年代以来,全球主要资本市场的投资主体结构中机构投资者的比重不断增加,投资者法人化、机构化已成为国际证券市场的一大发展趋势。在国外成熟市场中,机构投资者的市场占比普遍都在70%以上。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曾说,成熟资本市场的发展经验和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实践都表明,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必须要有一支实力强、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队伍。
国内证券市场经历了个人大户、券商机构及基金等为主的三个发展阶段。近年来,为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成长和发展,管理层将大力培育行为规范的机构投资者作为加强证券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战略指导下,这些年来中国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队伍迅速壮大起来。
随着入市限制的逐步放宽,券商、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社保基金、QFII等先后进入证券市场,入市的规模也逐步放大,构成了我国证券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主体;随之,机构投资者逐步取代散户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在1998年至1999年间,机构投资者的入市规模仅占当时流通市值的30%左右。但到了2009年7月底,机构持股市值占流通市值的比重已经跃升至63.86%。
另据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7月底,107家证券公司总资产2.02万亿元,净资本3322亿元,管理客户资产9.66万亿元,1-7月证券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578亿元;截至7月底,61家基金管理公司共管理502只基金,基金总份额2.29万亿份,基金净值2.55万亿元。
参与资本市场投资运作的机构资金稳步增长,初步形成了各类机构投资者队伍协调发展的格局,机构投资者成为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
构成多元化
1997年11月国务院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1998年3月基金金泰、基金开元设立, 由此证券投资基金业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和规模都迅速增加。
一组数据提供佐证:1998年,我国基金管理公司仅有5家,发起设立基金5只,管理基金份额100亿份;到 2009年7月底,基金管理公司达61家,设立基金502只,管理的基金份额为2.29万亿份,分别是1998年的12.2倍、100.4倍和229倍。基金与流通市值的比重由1998年的1.81%提高到2008年的28.83%。
作为我国最早出现的一类机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我国证券市场中一直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经过几年来的规范发展,证券公司综合实力明显增强,表现在:一是证券公司的数量和总体资本实力不断上升,二是证券公司的业务能力持续提高。数据显示,证券公司数量从最初的3家发展至目前的107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从最初的30亿元猛增至目前的2.02万亿元。
此外,证券公司在发展传统业务的基础上,纷纷拓展并购、财务顾问、基金代销、直投等新兴业务,积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经过一系列证券机构的重组改制、增资扩股以及综合治理过程,我国证券业有效化解了历史遗留问题,证券公司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大为增强,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之一。
1999年10月,中国保监会颁布《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允许保险资金可以通过投资证券投资基金间接入市,入市资金最高比例为上年末保险公司总资产的5%,之后这一比例逐渐放开。近年来,我国保险业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目前我国共有各类保险公司近 230 家,保险公司的最高入市比例提升至20%,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3.38万亿元,相当于1999年的13倍。随着保险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保险资金在证券市场的投资也在高速增长。保险资金作为机构投资者直接入市,将为资本市场带来稳定的资金来源。
并且,我国目前已形成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社会统筹账户基金、个人账户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在内的较为完善的社保基金运作体系,基金规模迅速增加。截至2009年6月30日,全国社保基金资产总额超过6600亿元。今年1至6月,全国社保基金权益投资收益达到512亿元。截至6月30日,基金累计投资收益2110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为9.63%。
毫无疑问,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中国社会保险基金——特别是养老基金结余规模越来越大,在管理上也更加有序,保险公司类的机构投资者越来越成熟,倾向于长期持有股票,社保基金已然成为中国证券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与此同时,私募基金亦在崛起。有调查结论表明,目前私募基金规模达到6000亿至7000亿元,而尚处于“婴儿期”的中国内地阳光私募基金成长迅速,资金管理规模已经超过300亿元。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国家正在大力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高科技和证券市场,这些领域不仅需要巨额资金而且蕴含着巨大的盈利机会。在证券市场,私募基金的崛起有助于引导、发展机构投资,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
而随着我国加入WTO,外资机构开始通过各种方式进入我国证券市场,并逐渐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一支重要的机构力量。截至2009年7月底,共设立9家合资证券公司、33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还有113家境外证券经营机构、38家境外资产管理机构和8家境外证券交易所获准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截至2009年7月底,有86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5家外资银行获准开展QFII托管业务。
促进市场创新
一方面,机构投资者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壮大;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的壮大又对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创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机构投资者有助于优化投资者结构,倡导理性投资,提高证券市场的稳定性。 据初步统计分析,1998年年末我国机构投资者拥有的市场流通市值约占20%多;至2009年上半年,这一比例上升到63.9%左右。相对于散户来说,机构投资者的入市资金量大,持股时间较长,且拥有信息、研究分析优势以及科学完善的决策、监控体制优势,更注重投资的安全性和长期利益,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市场的短期波动。此外,机构投资者的快速发展,促使投资者结构不断改善优化,有利于机构投资者市场“稳定器”作用的发挥,有助于引导广大中小投资者走向成熟和理性,遏制市场投机,有力地促进了处于发展初期的我国证券市场稳健、规范、高效地运行。
其次,机构投资者促使证券市场体系的运行效率趋于提高。券商、基金、信托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的快速发展加剧了整个证券市场体系的竞争,导致证券发行、交易乃至购并、咨询等成本的降低,服务质量不断改进,从而大大提高了证券市场体系的运行效率。如基金业的壮大促使基金的认购、赎回、管理等费用下降。在证券发行业务中,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促使证券发行的营销和监督成本下降,那些机构投资者持有大量份额的公司发行成本得以大幅度降低。此外,机构投资者本身相对于散户的投资优势也有助于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助于整个证券市场运行效率的提高。
值得一提的是,机构投资者激活了证券市场的金融创新。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壮大使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初期投资品种单一雷同的格局得以改观。随着市场需求日趋多样化,机构投资者利用自身资金、信息和研究能力方面的优势开发了一系列新产品。出于投资组合与规避系统风险的需要,机构投资者积极呼吁和推动我国股指期货、相关衍生产品的设计,有力地推动了市场金融创新不断深化。
此外,机构投资者还在加快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与行业整合以及促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正如某业内资深人士所言,“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壮大机构投资者的队伍,不仅有利于改善和优化投资者的主体结构,促使其比例合理、协调,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对股市的‘稳定器’作用,而且有利于导入理性、成熟的投资理念,引导广大中小投资者理性投资,鼓励投资,遏制投机,平抑股市的大幅波动,从而促进整体市场规范、有序、稳健、高效地运作。这已经被国外成熟证券市场的成功经验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