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国有股东转让所持股份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2009年09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09-020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国有股东转让所持股份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转让所持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000号),同意本公司国有股东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剂中心”)将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占总股本的3.475%)股份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以下简称“医工院”)。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医工院持有公司11975.631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1.6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制剂中心不再持有公司股权。
根据相关规定,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并同意豁免医工院的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9月25日